发布时间: 2015.02.02 来源:超级管理员
近日,辽宁省档案局馆、辽宁省畜牧兽医局联合举办了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档案管理培训会。省档案局馆工作人员对《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办法》规定,全省草原沙化治理工程档案的验收工作由省档案局会同省畜牧局统一组织实施,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或者通过竣工验收。
辽西北地区是辽宁省内主要沙尘发源地和京津塘风沙源,气候干旱、草原沙化、生态恶化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全省生态安全造成了威胁。2009年,为加强草原沙化治理,恢复和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建设生态辽宁,辽宁省委、省政府决定通过围栏封育、补播改良和鼠虫害防治等措施,每年治理100万亩沙化和退化草原,并将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定为省委、省政府实施的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省档案局馆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与省畜牧兽医局建立联系,共同深入到阜新、朝阳等地调研治理工程档案的形成和积累情况,在辽西北的5个市、12个县(区)的档案系统、畜牧系统和草原站点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基层意见,最终于2014年11月印发了《办法》,对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档案的定义、管理体制、项目法人单位职责、草原沙化治理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编制与整理、归档与移交,以及草原沙化治理工程档案的验收等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指出,草原沙化治理工程档案是指草原沙化治理工程从工程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查验收、效果评估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字、图表、音像、电子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将工程档案工作纳入草原沙化治理工程管理工作之中,明确工程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建立工程档案管理网络,配备素质较高的档案人员,保障工程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库房及其他设施、设备等条件。
结合工程县(市、区)畜牧局为项目法人单位的特点,《办法》要求,项目法人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本单位各有关部门(物资、财会、宣传等)做好档案的形成积累和竣工文件的编制整理;草原沙化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时,将系统整理过的一整套文件材料向工程县草原站档案室归档。工程县畜牧局各机构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文件定期报送县畜牧局综合档案室,以工程县(市、区)畜牧局为项目法人单位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同时,工程档案验收作为草原沙化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办法》明确,全省草原沙化治理工程档案的验收工作由省档案局会同省畜牧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工程市、工程县档案局分别会同同级畜牧局进行工程档案的自查自验。
培训会上,省档案局馆和省畜牧兽医局还要求辽西北地区相关市、县档案局与畜牧兽医局要通力配合,把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档案工作列入2015年工作重点,相关草原站点要利用冬季不能户外施工的空闲时间,在2015年春节前完成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和规范化整理工作,相关市、县两级档案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力量做好业务跟踪指导,迎接省档案局与省畜牧兽医局的联合巡回检查和档案专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