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全省各市、县(市、区)农办(农村治污办)转发了台州市《关于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工作的通知》,对台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这在全省尚属首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工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维修维护、项目再投资必不可少的第一手基础材料,是阶段性或最后工作完成情况考核与验收的重要依据。市档案局、市农办采取“三导”措施,切实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一是规范引导。及时出台相关文件,规范档案收集、归档、整理和移交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制定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让各单位有章可循。二是全员训导。采取分级培训形式争取对全市所涉及到的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每个相关人员都明确工作要求,并按规范做好工作。三是经常督导。将污水治理档案工作纳入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内容,要求各地将档案工作与污水治理工同部署、同检查、同验收。市档案局、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办将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力度,并经常开展督察。对工作不到位,造成档案损毁、遗失或拒不移交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