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国内首个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4.07.04   来源:超级管理员

自今年7月1日起,广东省内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档案部门将执行《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按照交通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的《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档案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作为国内同类专业档案中第一个省级管理制度,《办法》的出台满足了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的内在管理和保障需求,也适应了专业档案规范管理的客观要求。

《办法》指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档案(以下简称“执法档案”)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处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形成的、反映案件处理情况、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执法档案属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档案综合管理内容。《办法》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执法档案室,将档案工作纳入有关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中,并指定相对稳定的专人负责执法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了执法档案的形成与归档、分类与整理、保管与利用、鉴定与移交等内容。

据了解,在去年抓好涉及民生的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广东省档案局今年继续大力推进该项工作。这也是广东档案部门在新形势下贯彻中办、国办有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落实“重视做好民生档案工作”、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要求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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