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档案局出台《福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档案工作目标与措施》

发布时间: 2013.10.12   来源:超级管理员

 

近日,福建省档案局出台《福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档案工作目标与措施》(以下简称《目标与措施》),要求全省各市、县(区)档案部门按照国家档案局提出的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档案工作主要目标和《福建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以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档案工作为目标,以加强档案资源体系为基础,以加强档案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加强档案保障体系为支撑,努力建设档案强省。
《目标与措施》提出的7项目标和任务包括:到2020年全省94个国家综合档案馆,基本建成面积达标、符合规范要求的档案馆;到2015年,各级各类档案馆馆藏量增加40%,到2020年力争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达到1150万卷;到2015年,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传统载体档案40%完成数字化,2020年完成80%;到2015年全省国家级档案馆达30%,其中一级馆10%,到2020年国家级档案馆达80%,其中一级馆30%;到2015年全省国家级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达8%,省级基地达30%,到2020年国家级基地建设达30%,省级基地达80%;到2020年,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专题档案数据库总量达1000个;到2015年,省档案馆和30%的市、县(区)档案馆初步建成数字档案馆。
《目标与措施》提出3项主要措施。一是着力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独具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源体系。要加强涉台、客家、闽南、妈祖、华侨等富有福建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源建设;研究制定福建省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实施办法,建立全省电子档案数据接收系统;整合各级档案馆的目录数据库,将开放的档案目录数据汇聚到公共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档案目录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二是建立以人为本、服务大局、便捷高效的档案服务体系。制定涉及民生的各类专业档案管理办法,规范涉民档案的管理工作;推动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活动;积极参与组织开展与台湾地区档案界的业务交流,推动闽台档案文化合作、学术交流和人员互动;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联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妈祖文化、客家文化、闽南文化等涉及文化档案的调查研究,联合制定涉及文化专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三是建立经费充足、安全可靠、规范标准、充满活力的档案保障体系。到2020年建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相配套、适应福建省档案事业管理与发展要求、较为完善的,由地方档案法规、地方政府档案规章、地方政府档案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及标准等构成的福建省地方档案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档案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档案事业与国民经济统筹协调发展的经费增长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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