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领导的要求,市档案馆新馆搬迁定于2017年“两会”之前,为顺利完成搬迁启动新馆使用,市档案局局党组倒排时间,积极协调,对档案馆新馆的整体布局和设施配置做到早谋划、早统筹、早行动,全力推进档案馆新馆建设。
2015年11月,为解决新馆建设经费紧张问题,市档案局积极向省局争取180万建设经费,准备用于业务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资金到位后,市档案局抓紧与市财政局协调,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将180万列入市档案局2016年办公经费预算,2016年2月,人代会通过了对预算的审议。
2016年5月开始,围绕业务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市档案局王励副局长十多次拜会市财政、代建中心、评审中心相关人员,最终方案通过了评审,并得到市财政经建处朱渊良同志的审定。8月份,在市财政局的强烈要求下,原已划拨的180万经费被重新划入财政账户,并列入基本建设经费。10月,在市档案馆新馆基本建设大面积基本完工的基础上,市档案局启动业务设备、办公用品采购。11月3日,市财政再次审核认为,业务设备、办公用品属于活动的物品,不能在基本建设经费内开支。为确保新馆顺利搬迁,11月4日、7日连续两天,市档案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分别与市财政局吴局长、王副局长、叶副局长和经建处、分管教科文的业务处室等多方协调。市财政局领导十分重视,特别是7日上午,王副局长专门召集市财政局相关处室和档案局相关人员开会研究,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办法,明确“属于固定的物品由基本建设费承担,属于活动的物品同意列入明年市档案局的办公经费预算,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先走程序,经费由财政统一分口支出,请付局长与吴局长再协调敲定。”
11月8日早晨,市财政局吴宝骏局长和市档案局付炳旺局长商定,启动档案馆新馆业务设施、办公用品的采购,财政来源由市财政支付。
业务设施、办公用品的配备是新馆启用的必要条件,合理的业务设施配备和办公用品的置办为档案馆新馆向社会提供安全、高效、精准的服务提供了保障。市档案局领导千方百计地协调解决业务设备、办公用品采购的经费,为明年档案馆搬迁启动新馆使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市档案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