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江山市“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江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工程竣工验收提出档案标准、内容和要求。
该《办法》明确提出,江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文件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工程档案资料必须完整、规范、专人管理。凡是存在工程档案条目不清、类别不明、缺章断页、拼凑伪造等问题的,必须整改补齐后方可通过验收。各乡镇(街道)要按要求收集治理村档案资料,分村建档、装订成册。另外,在验收过程中,需通过施工单位自验、乡镇(街道)预验、市级验收三道程序,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全面复核验收。
江山市档案局 徐槊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