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养老保险个人费用已交齐,单位部分欠缴,领不到养老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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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养老保险个人费用已交齐,单位部分欠缴,领不到养老金,怎么办?

根据你的描述,我判断你很可能是国企职工,单位资产不良、职工众多,经营困难但未破产。单位欠缴的社保费用应该不止你一个人。

从法理讲,单位和你建立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单位有法定义务支付劳动报酬,承担你的社保参保、缴费及办理退休义务

从现实角度讲,由于单位长期经济不景气,或陷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单位经营能力有限,甚至无力经营。很难解决或没有办法彻底解决全体职工的社保费用、甚至还有工资

很可能已经拖欠社保、甚至工资一段时间,甚至很长一段时间的了。有可能已形成社保巨额欠费,还有很多其他债务。这样的企业在国企转制中不是个例。

如果现在想单纯指望单位主动立马给你补齐社保欠费,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可能吗?如果一时半会解决不了呢?

所以下面我的建议,是从尽快解决问题的变通角度出发,积极作为,分两步走。先退休,后算账。不是机械照搬法条,不是讲情理。供你参考。大主意,还得自己拿。

不知你所在单位是否已经歇业,在进行破产清算,资产无法变现,或者列入清算的资产不足以支付拖欠员工的工资和社保?或者法人已经隐匿?如果是,按某些地区的规定可以考虑申请政府部门的欠薪保障金(又名工资保证金)。

不知你在哪个地区,当地是否有针对困难企业欠薪,欠缴社保的时候,政府部门管理的可以先代为支付的欠薪保障金政策?广东、上海等不少地区都建立了这样的政策。

如果有,就太好了。

你可以尝试申请政府欠薪保障金,请政府先代交单位欠缴的社保,及拖欠的工资,正式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友情提醒:你说到自己个人养老保险已经交齐的事情,在我看来,恐怕理解有误。

事实上,可能是单位在工资里扣了你的社保个人费用,但是却并没有把钱交到社保机构。所以在社保系统里,无论是应该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费用,还是应该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的社保费用,都是欠缴状态。

单位参保人的社保费用一律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系统收费时是全部费用,含统筹和个人两部分,不会单列单收,不应该存在只收了个人费用,没收单位费用的情况。

不知道你的养老保险欠缴了多久,越久数额越大。另外还有可能涉及到滞纳金和利息。

至于你拿到的所谓退休证,是单位发给你的。只要没在社保机构办理完毕正式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就不是社保机构或国家认可的正式退休职工,无法享受养老金等退休待遇。

补缴全体职工的社保欠费,单位可能真地无能为力。单独补缴你一个人的社保,也许尚有可能。

如果连这样也做不到,你可以尝试自己筹款,先把社保费用补齐,单位应缴的费用也垫付了。为的是,尽早享受到应该享受的退休待遇。

你一定会说,凭什么?合法合理吗?是的,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有道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衡取其重。无奈之时,如果想解决问题,恐怕分两步走,更现实。

如果单位不肯出钱,或拿不出钱,你也可以在第一步,做无奈的变通,即自己先垫付。办理退休手续。第二步,边领取养老金,边继续讨要单位欠你的社保费。最好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维权

友情提醒:把社保的缴费凭证,在单位入账,并把统筹费用和个人费用划清。如果当地收滞纳金和利息,也应该算单位的。让单位写欠条给你。有书面凭证,才好依法维权。即使将来企业彻底倒闭清算,按照《破产法》,你也可以凭借书面证据,工资和社保欠费会优先获得清偿。

友情提醒:如果单位欠缴的费用不很多,至少在你能承受,能承担的范围内,可以考虑先行垫付。这样可以最快拿到养老金。

如果你是个较真儿的人, 不肯变通。现在只接受拿起法律武器,讨要到说法为止。既合法也合理,但结果就很难预料了。

友情提醒:我认为,按你的情况,想胜诉,还是比较有把握的。难的是执行。在实践中,有很多判赢的案例,都因单位确实没钱,不能执行,最终还是不了了之。这种情况,通常没有强制执行的可能。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先建议你考虑前三条的原因。

明智的人,不应该宁愿等很久,甚至遥遥无期,也要和单位死磕,最终自己的利益损失可能会更大。后悔晚矣。

你的情况,什么时候办理完毕正式退休手续,什么时候开始领取养老金。社保机构通常是不会给你补发养老金的。越拖对你越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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