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3日下午,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审议意见;听取并通过财政预算审查报告;提出了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报告等6个决议草案,提请全体代表酝酿。
各代表团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回顾是实事求是的。一年来,在中共衢州市委的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2005]9号文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跻身全国百强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两大目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化认识,把握方向,政治意识有了新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工作监督取得新进步;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法律监督取得新成效;密切联系,强化服务,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履职水平有了新提高。各代表团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各代表团在审议中建议,常委会要进一步增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增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实践和探索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进一步加大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监督力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渠道,发挥和提高代表的主体作用和履职水平;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及机关的工作水平。
在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各代表团对“两院”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两院”工作报告表示满意。代表们建议,“两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深化“两院”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强化职能,健全机制,廉洁公正,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努力为我市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大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衢州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经过讨论,提出了关于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衢州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衢州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以上决议草案将提请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金花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厉志海、黄会荣、周鸿富、俞成钟、王延生、汪惠芳、黄小民、赵正良、王荣正和主席团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庆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连山到会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