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工作人员守则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全局观念,严守大会纪律,强化服务意识,讲求工作实效。
    二、服从会议秘书处的领导,认真执行会议的有关规定。凡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不得擅自决定;以会议名义对外联系工作,须按规定报批。要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会议期间一般不要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岗的必须事先按级请假,并经有关领导批准。
    三、提高警惕,严守秘密。妥善保管会议文件和工作资料,做到不外传、不复制、不对外泄露会议尚未公开的内容;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接受记者采访。按规定使用会议的各类证件,不得转借,谨防丢失;如有丢失,须及时报告会议秘书处发文组。不得擅自请代表参加会外活动,不得搞各类广告宣传和商品推销活动。
   四、严格执行驻地和会场的出入制度、会客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及各项有关规定。遵守大会会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各自岗位和指定区域工作或听会。非工作需要,不到代表团和大会主席台及其他大会场所活动,不得带无关人员到驻地住宿、就餐、洗澡、娱乐等。
  五、讲文明,有礼貌,创优质,求满意。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周到;反对敷衍塞责、粗枝大叶。自始至终做到团结一致、精神振奋,努力做好会议的各项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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