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 二 000 年四月二十七日衢州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

 

    衢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认真审查了王和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激活经济主体,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法律服务。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民事、经济、行政、告诉申诉审判工作,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继续深化法院改革,建立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审判机制。加强监督,从严治院,巩固和发展“三讲”教育成果,围绕司法公正,落实廉政措施,加强干警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和我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四届人大?次会议秘书处     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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