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1987年6月24日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金家福主任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对常务委员会一年以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常务委员会继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进一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教育;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正确行使决定权,严肃行使监督权,认真行使任免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民代表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夺取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新的更大的胜利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