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1987年6月24日衢州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寿胜年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继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发挥“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作用,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改革、开放、搞活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