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档案局文件
衢市档〔2011〕20号
关于批准衢州市柯城公路管理段等单位《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你们报送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收悉。经衢州市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同意衢州市柯城公路管理段、衢州市公安局衢州经济开发区分局、衢州市房地产管理处等单位报送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方案,从2011年度起形成的文件材料按此方案整理归档。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请各单位在组织实施中,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及时将新的工作领域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纳入归档范围,确保机关应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二、机构变更、职能调整时,应当及时修订、充实、完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三、在贯彻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联系(联系电话:3085543)。
衢州市档案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