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2011—2015年党史工作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11〕61号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衢州市2011?2015年党史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衢州市2011?2015年党史工作规划》已经市委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2011年7月20日

 

 

 

衢州市2011?2015年党史工作规划

 

“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党史部门在省委和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履行“以史鉴今、资政育人”职责,突出基础研究,加强资政服务,强化宣传教育,注重自身建设,取得了一批党史科研成果,培养了一批党史学科带头人,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党的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推动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加快在全省“后发崛起”和四省边际“率先崛起”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充分发挥党史工作职能,对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全市党史工作部门和广大党史工作者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推进我市党史工作取得新发展。

为做好“十二五”时期我市党史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党史工作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性原则和科学精神的统一,突出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创新方法、发挥优势,努力提高党史工作科学化水平和服务大局的能力,使党史工作更好地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服务,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以编写地方党史二卷为重点的基础研究,争取编写完成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的地方党史二卷本。加强和改进党史资政工作,推出一批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党史资政专题研究成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史学习宣传,开展党史重大纪念活动,推进一批党史纪念场馆和党史教育基地建设。加大党史资料征编力度,抢救性征集一批有较高价值的口述史资料。推进党史胜迹保护利用,重点保护开发一批党史胜迹。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培养一批党史科研领军人才。加强对县(市、区)党史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全市党史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推进党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党史基础研究。

1、高质量地完成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地方党史二卷的编写任务。2012年前,常山、开化、龙游3县出版地方党史二卷。2015年前,市本级完成出版《中国共产党衢州历史(第二卷)》;江山市、衢江区争取完成地方党史二卷编写任务。适时启动党史三卷的编写工作。

2、做好衢州党史、国史专题研究工作。完成省委党史研究室、浙江当代研究所和市委交办的党史、国史研究工作,继续开展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各个时期的专题研究。市本级编写出版《社会主义时期衢州党史专题集》(共两辑)和《南下干部挺进衢州》专集;完成《当代浙江城市发展丛书•衢州篇》和《浙江专业市场回眸•衢州篇》编写任务;做好“浙江省改革开放时期党史国史招标课题”中衢州篇的编撰工作。

(二)党史资政研究。

1、开展服务大局、贴近现实的资政专题研究。围绕我市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注重时效性和针对性,确定一批重点课题,在深化研究的基础上,提供多种形式的党史资政成果。

2、加强战略性专题研究。围绕我市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中重大课题和带有根本性、长期性的问题等开展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预见性的资政参考。

(三)党史学习教育。

1、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的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史发〔2011〕1号)和浙江省《关于在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浙党研〔2011〕4号)精神,制定全市党史学习教育的具体方案,积极探索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有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2、做好为学习党史活动提供服务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重点做好党史辅导宣传的组织、党史教育基地的建立健全、学习党史体会文章的撰写、为学习党史提供教材等工作。组织编写一批适合干部、党员群众、学生等不同对象阅读的地方党史教材和读物,支持配合中央党史研究室和省委党史研究室做好党史学习读本的宣传、发行和推介工作。

3、推动《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第二卷和《中国共产党浙江历史》第一卷、第二卷的学习。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党史研究室《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的通知》(中组发〔2011〕2号)精神,组织全市开展《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第二卷和《中国共产党浙江历史》第一卷、第二卷的学习宣传工作。把这两部著作的学习纳入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安排之中,并作为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学习党史的基本教材,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培训计划。

4、发挥党史资源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党史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纪念活动及党史纪念场馆、党史胜迹等资源,开展党的历史知识、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

(四)党史宣传普及。

1、创新党史宣传普及方法。综合利用开办党史讲座、组织老同志和青少年座谈、举办知识竞赛、组织图片展览、开展宣讲活动等形式,促进党史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军营、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

2、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党史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加强与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合作,及时将党史研究成果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普及性读物和音像制品。

3、继续办好《衢州党史》期刊,进一步提高办刊质量,发挥党史期刊的宣传教育作用。

(五)党史纪念活动。

1、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积极参与,精心组织,认真开展相关纪念和庆祝活动。市本级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系列纪念活动。一是出版发行《衢州市社会主义时期党史专题集(1949~1978)》。二是举办党史党建知识竞赛。三是与有关单位举办徐以新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四是由市委宣传部、衢州日报社联合开通“衢州党史频道”网络宣传平台。五是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在全市开展一次党史集中宣传活动。

2、其他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纪念活动。重点组织开展201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20周年、2013年毛泽东诞辰120周年、2014年邓小平诞辰110周年、2015年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

(六)党史资料征编。

1、加强各时期党史资料征集工作。继续征集民主革命时期党史资料,集中征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史、国史资料,编写《日军侵浙细菌战文献档案资料选编》、《山东南下干部入浙纪事》、《浙江抗美援朝运动》、《浙江土地改革》、《浙江农业合作化运动》等有关衢州的专题。逐步开展改革开放时期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做好市委重要文件选编工作,编纂出版1985年6月至2010年6月市委重要文件汇编。

3、加大党史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资料征集工作力度。抓紧开展老领导、老同志口述史采访和整理工作。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个人留存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加强领导,组织力量,争取在2015年前征集、整理和保存一批有较高价值的党史资料。

4、加强党史资料的保护利用工作。运用现代手段,改善党史资料保管、利用、展示条件,妥善开发利用各种党史资料。

(七)党史胜迹保护和纪念场馆建设。

1、加强党史胜迹的保护工作。加强党史胜迹保护的制度化建设,研究制定《衢州市党史胜迹保护办法》(暂名),切实保护重要党史胜迹,严防在城市改造、新农村建设中毁坏具有文物价值的党史胜迹。加大全市党史胜迹保护力度,积极争取省党史胜迹专项保护经费。

2、建设一批党史教育基地,规范和完善基地建设。市本级视情建立党史陈列馆。

3、充分利用党史胜迹和纪念场馆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进一步抓好党史胜迹的开发利用,配合开展红色旅游,丰富红色旅游的内涵,提高红色旅游的质量和水平。

(八)党史信息化建设。

1、筹备建设市本级党史系统门户网站。建立和完善具有本地特点、党史特色、规范科学、先进安全的党史系统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和发挥网站作用,使之成为宣传党史、服务社会、资政育人的党史工作平台和服务窗口。各县(市、区)视情相应建立党史系统网站。

2、积极对接中央、省、市党史系统网站。市本级在建立和完善内部网络的基础上,抓紧做好与中央党史研究室、省委党史研究室和其他市党史部门的对接联网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和落实党委领导党史工作制度。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委〔2010〕77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史工作的意见》(浙委〔2007〕119号)、《中共衢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史工作的意见》(衢委办〔2007〕2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党史工作的领导,真正把党史工作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党委全盘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要研究党史工作,听取党史部门工作汇报,认真了解党史工作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党史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史工作的指导。要把党史工作列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为做好党史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二)加强对党史工作资源的整合协调。运用党史工作领导小组、党史工作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市委党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加强与党校、高校及社科界有关学术组织、团体的协调和联系,进一步整合党史资源,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党史工作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优势。

(三)加强对各级党史部门的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党史工作的业务指导,每季召开一次全市党史研究室主任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或阶段重要工作。依托中央和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的党史干部理论培训班,选派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党史干部的业务水平。指导、支持和协调各县(市、区)抓好党史基础研究、党史重大纪念活动、党史胜迹保护等工作。

(四)建设高素质的党史工作队伍。加强党史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促进党史工作者在思想、政治、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敬业奉献、为党写史”的理念。加强各级党史部门班子队伍建设,建立正常的党史干部晋升、流动机制,使党史干部队伍充满朝气和活力。大力培养优秀党史学术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鼓励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多出精品。改进党史部门优秀科研成果评比工作,做好职称评定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党史工作队伍。

(五)加大对党史工作的保障力度。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大对党史工作的保障力度,按照“健全机构、稳定队伍、充实力量、提高素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各级党史工作机构,在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保障。根据工作任务和财力情况,合理安排专题研究、资料征编、宣传教育、学习培训、业务指导、信息化建设、党史胜迹保护和党史研究交流等专项经费。各级党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关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干事创业、高效廉洁,管理规范、科学有序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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