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11〕41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衢州市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衢州市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9日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center" align=center>衢州市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今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做好总结表彰,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一)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要充分展示全市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五五”普法以来的有效举措和工作实绩,大力表彰和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切实发挥典型模范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

(二)认真做好 “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的“六五”普法规划。

(三)召开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四)围绕启动“六五”普法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着重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显著成就和作用,宣传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为“六五”普法开局营造浓厚氛围。

二、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五)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夯实法治基础。

(六)围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大力开展国家基本经济制度、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管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法律需求,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七)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加强劳动合同、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交通安全、信访等方面的法制宣传,强化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引导公民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促进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八)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九)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深化重点对象的普法,全面推进“法律六进” 活动

(十)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积极推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全面实行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继续落实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加大对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提高公正公开、廉洁高效执法水平。

(十一)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作用。开展第二批省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申报推荐和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表彰命名工作。组织开展优秀法制副校长的评选表彰工作。

(十二)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完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加强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建立培训、考试(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和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完善职工法律学校,深化职工法制教育。

(十三)大力开展城乡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对新任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开展法律培训。加大社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投入,指导规范街道(乡镇)法制辅导站,加强社区、农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室、普法网络等普法阵地建设。整合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农技110、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平台等资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开展“律师进社区”便民活动,完善工作机制。

(十四)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网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普法工作。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监狱服刑人员、劳教(戒毒)人员等群体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十五)继续深入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方式手段等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四、深化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十六)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以“法治县(市、区)”创建带动基层、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十七)继续深化 “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不断完善考评和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申报推荐和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表彰命名工作。

(十八)深入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总结“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经验,并加以推广宣传。开展“诚信守法企业”评选表彰活动。

(十九)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学校依法治理水平。

五、创新普法载体,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二十)积极建设法制宣传多媒体载体。指导新闻单位切实承担法制宣传社会责任,积极开辟法制类版面、频道和栏目,开展公益性普法。加强普法网站建设,探索开辟手机短信、微博等新的宣传渠道。

(二十一)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法治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事件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扩大法制宣传社会影响力。

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保障

(二十二)加强队伍建设。适时调整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充实、组建普法讲师团和志愿者等专兼职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并加强业务培训。

(二十三)建立完善“六五”普法目标责任制,探索激励制约机制。分解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目标,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十四)建立“六五”普法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完善联系点工作制度。做好省级普法联系点的推荐工作,并结合实际确定市、县(市、区)级的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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