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评选表彰“衢州市民兵道德模范”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11〕39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评选表彰“衢州市民兵道德模范”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政治部提出的《关于评选表彰“衢州市民兵道德模范”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28日

 

 

关于评选表彰“衢州市民兵道德模范”的意见

 

今年正值建党90周年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10周年,为贯彻落实军委胡锦涛主席关于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根据《民兵政治工作规定》(中办发[2011]4号)“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民兵”的指示要求,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衢州军分区政治部决定在全市民兵中开展评选表彰衢州市民兵道德模范活动。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为重点,采取动员发动、推荐评选、表彰奖励和典型宣传等办法途径,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争当民兵道德模范的热潮,为民兵后备力量建设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奖项设置

根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民兵道德模范设立“践行使命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创业富民模范”、“遵纪守法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表彰3名,共15名。

三、评选标准

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践行公民道德规范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特别是在践行使命、见义勇为、创业富民、遵纪守法、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的民兵均可参评。

民兵道德模范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践行使命模范:自觉听党话跟党走,理想信念坚定,使命意识强;热爱民兵工作,履职尽责好,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事迹过硬;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刻苦钻研新知识、新技能,军事素质强,参加重大军事活动和比武竞赛成绩突出。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创业富民模范:自觉践行党和军队的宗旨,具有崇高的人生追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自己创业致富的同时,积极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用实际行动感恩社会、回报社会、奉献社会。

遵纪守法模范: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民兵工作的规章制度,服从命令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强,坚决抵制“黄赌毒”和法轮功、六合彩、传销等非法活动;坚持依法办事、文明执勤,理性对待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卫士作用发挥好。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暖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组织领导

1、“衢州市民兵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政治部主办,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衢州日报社、市广电总台协办。市成立“衢州市民兵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成员由主协办单位负责人组成(名单附后)。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主办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军分区政治部。

2、成立市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委会)。市评委会在市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主办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新闻界代表和民兵代表组成(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审议候选人资格、投票评选、评定正式候选人报市组委会审定。

3、各县(市、区)和巨化集团公司相应成立本级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负责本地、本单位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进行公示、开展学习宣传实践活动等工作。市直机关的推荐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

五、评选程序

1、全面启动。4月中旬,市委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评选表彰“衢州市民兵道德模范”意见,主办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评选表彰活动。

2、广泛推荐。按照属地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推荐“衢州市民兵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时要写明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推荐日期截止8月10日。各县(市、区)和巨化集团公司组委会、市直机关分别向市组委会推荐每个类别候选人1名,五类合计不超过5名(条件不符合的类型可空缺)。各县(市、区)要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推荐联系方式。

3、组织审核。各县(市、区)、巨化集团公司组委会和市直机关工委对推荐人选主要事迹进行核实,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所在单位和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要征求计划生育、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4、材料会审。各县(市、区)、巨化集团公司组委会和市直机关工委将确定的推荐人选于8月20日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上报材料要分别填报推荐表1份,加盖县[市、区]委宣传部和人武部公章,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刻成光盘一同上报)。9月初,市评委会对各县(市、区)、巨化集团公司组委会和市直机关推荐人选的资格和推荐程序进行审议,遴选“衢州市民兵道德模范”候选人20名左右。

5、投票推选。市组委会办公室将候选人主要事迹和选票刊登在《衢州日报》、《衢州晚报》上进行公示。各县(市、区)、巨化集团公司组委会和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公众投票,投票时间为一周左右。为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投票结果采取权重折分确定的方法,一是市组委会办公室从多到少按顺序列出各类候选人得票数,并按照6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二是市评委会组织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并按4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在此基础上,将上述两个分数相加,计算出候选人最终得分和排名的顺序,提出20名正式“衢州市民兵道德模范”建议名单上报市组委会审定。

六、表彰奖励

1、市委宣传部和衢州军分区政治部作出《关于表彰“衢州市民兵道德模范”的决定》,9月20日在市广电大楼演播厅举行“衢州市民兵道德模范”颁奖大会,向“践行使命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创业富民模范”、“遵纪守法模范”、“孝老爱亲模范”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章。

2、主办单位在《衢州日报》、《衢州晚报》和衢州电视台、衢州新闻网等新闻媒体上集中宣传“衢州市民兵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

3、根据中央文明办制定的《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主办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的重要意义,做出周密部署,把评比表彰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开展民兵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2、面向基层,依靠群众。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标准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上来的道德模范叫得响、过得硬,使评选表彰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引导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在全社会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本意见由市委宣传部、衢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解释。

 

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

衢州军分区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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