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15)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10〕31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衢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15)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公布实施〈衢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15)〉的请示》(衢土资〔2010〕7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衢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15)〉的审核意见》(浙土资厅函〔2010〕333号)精神,原则同意《衢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15)》(以下简称《规划》)。

二、我市地处浙中丘陵盆地滑坡、矿山塌陷地质灾害防治区与浙西北中低山地滑坡、崩塌、岩溶塌陷地质灾害防治区,地质环境条件较复杂,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艰巨。为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形成防灾合力,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切实抓好《规划》实施工作。《规划》是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你局要加强与水利、气象、交通、建设、教育等部门的衔接,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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