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10〕58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市贸粮局等部门关于衢州市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贸粮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制订的《衢州市“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衢州市“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市贸粮局 市财政局 市总工会
(二○一○年五月六日)
为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就业,扩大家政服务消费,推动我市社区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和四省边际商贸中心建设,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149号)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09〕49号)要求,以及《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搭建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和培训家政服务人员为主要内容,以建设规范、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企业为主、市场运作、政府推进、百姓共享”的工作原则,按照“商务组织实施、财政政策引导、工会提供资源、家政拓展消费”的工作思路,扩大家政服务消费,拓展家政服务就业,提升家政服务水平,满足群众需求。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从2010年开始,通过实施技能培训等措施,每年扶持500名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扩大家政就业,提高服务水平。2010年建成市本级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并逐步推开,建成覆盖各县(市)的家政服务网络,到2013年实现全市联网。整合各种服务资源,实现供需对接,形成规范、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1.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立以市电信公司为技术支撑的“衢州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网络中心实行独立核算,企业化运作;按照《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规范》要求,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通过网站、语言呼叫、短信服务等手段,整合分散的居民生活服务资源,建立商贸服务业、社区家政服务业和百姓社会生活需求的信息对接,为城市居民提供网上网下相结合的便民服务;通过严格的资源审查,吸收各类服务企业加盟,建立服务监督与淘汰机制,形成诚信经营的居民生活服务体系。
2.开展家政服务培训。一是由市有关部门确认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家政服务培训。不具备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可将用工需求报市贸粮局(或委托相关协会),签订承诺安排就业的相关协议后,委托培训机构招募人员,并按《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培训。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贸、财政、总工会、人劳部门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另发)后,由企业安排就业。二是支持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自主招收员工,到市贸粮局登记备案,依托自身资源,按照《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培训。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贸、财政、总工会、人劳部门验收后,由企业优先安排就业。
(三)服务内容
家庭服务:家庭教育、家庭保姆、装修装饰、搬家换房、液化气站、鲜花礼仪、清洗保洁、家庭??医院陪护、养老托幼、各类雇工、学生接送等。
维修服务:房屋、家电、交通工具、通讯维修、供电供水供气设备、日用品等。
养老服务:敬老、养老、托老、医护、康复等。
医疗服务:专家咨询、医药咨询、专家在线、医疗常识、健康养生等。
物业管理:社区给排水、区域照明等。
商品导购:商品热销、二手市场、商场一览、打折速递、市场行情等。
房屋租售:买房档案、卖房档案、租房查询、交易专栏等。
人才招聘:招聘信息、求职信息、职业培训介绍等。
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介绍、法律咨询、法律常识等。
生活百事:办理证照、税务管理、驾证车辆、交通信息、教育咨询、时装潮流、装饰天地、社交礼仪、即时股评、汇率汇价、影视节目、票务信息、天气预报、婚姻服务、殡葬服务、出国须知、公益活动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与咨询等。
(四)服务流程
来电分发:按照属地化处理原则,将市民来电分发到各县(市、区)的呼叫平台,并分由服务座席接听。
获取信息:从交换机中获取电话号码,并从数据库中调出相应服务记录。
信息处理:接线人员记录求助信息,直接答复(信息咨询类),或者选择服务企业进行对接,处理、答复过程进行录音。
需求对接:接线人员将市民需求信息告知服务企业。
服务提供:服务企业与市民取得联系,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用户回访:对服务结果进行适时回访,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对整个回访过程进行录音。
统计分析:根据网络中心的运行需要和政府有关部门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报表系统,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三、支持方式
(一)家政服务网络中心
网络中心筹办建设费用原则上运行后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补助,日常运行费用由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扶持。市贸粮、工商、税务、电信等部门要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支持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
(二)家政服务培训
按照国家培训大纲在指定机构完成培训并安排就业的家政服务员,经省、市商务、财政、工会、劳动部门验收合格后,上报省财政,按有关规定对培训机构给予补助。
四、组织机构及部门分工
为加强对全市“家政服务工程”的组织领导,建立衢州市“家政服务工程”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贸粮局、财政局、总工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柯城区、衢江区政府,市农办、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劳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综合执法局、工商局、团市委、妇联、电信公司等为成员单位(见附件1)。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市贸粮局:负责市“家政服务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全市“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家政服务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会同财政、工会部门确定家政服务定点培训机构名单,督促检查“家政服务工程”工作进度。
市财政局:负责“家政服务工程”财政补贴资金的筹措、拨付、清算及监督管理。
市总工会:根据不具有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用工需求,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到指定的工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督促企业安排就业。
柯城区、衢江区政府:负责组织各街道社区收集本辖区内各类家政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协助组织动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家政服务培训。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社区支持和参与“家政服务工程”建设,及时向市“家政服务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以及“网络中心”反馈市民需求信息,积极在市区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并加强对涉及家政服务的中介及社团机构的管理,规范其经营服务行为。
市人劳局:负责协助市总工会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组织调查市本级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加强对家政服务企业监管,及时处理家政服务过程中的消费者投诉。
市电信公司:负责组建衢州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有限公司,做好网络中心的日常维护管理、网络技术支撑,收集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名单,建立加盟与淘汰机制,支持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共享信息资源,做好网络中心的日常维护管理。
市农办、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利用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农民工、创业青年、妇女和志愿者的培训,并及时将每次培训的计划、内容、人员基本情况和就业去向,以及志愿者服务内容报送协调小组办公室。
其它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所涉及的服务内容相关信息的咨询和更新,加强对行业的监管,配合网络中心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制订方案阶段(2010年3月20?4月20日)。由市贸粮局会同财政、工会等部门对家政服务业、家政培训机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订本市“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任务分工、配套政策、网络中心建设进度、培训计划及规模作出具体安排。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4月20日?5月20日)。市“家政服务工程”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调查收集市本级家政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和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并由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分门别类录入数据库,作为备查目录。
(三)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4月20日?5月31日)。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发放宣传资料,动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
(四)申报认定阶段(2010年5月1日?5月31日)。一是认定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承建企业(见附件2)。网络中心建成并有效运行后,经市“家政服务工程”协调小组初验,报省商务厅、财政厅考核验收。二是认定家政服务员培训企业(机构)。由市区承担家政服务员培训的企业(机构),向市贸粮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2),市贸粮局会同财政、总工会、人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企业(机构)进行审查,并推荐上报省商务厅,经省商务、财政、工会部门评审后予以确认,向社会公布。三是认定家政服务企业。组织市区家政服务企业(单位),向网络中心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3)及服务承诺书(见附件4),由网络中心组织审核认定。网络中心将经认定的服务企业,按服务内容进行分类并录入数据库,并通过网络或媒体向社会公布,为市民咨询、需求提供服务。
(五)组织培训阶段(2010年6月1日?6月30日)。经认定的家政服务员培训企业(机构)要制定培训计划,报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下达的年度培训任务,组织开展培训,建立工作档案、学员档案及各项管理制度。
(六)网络中心启动阶段。网络中心争取2010年6月底试运行,7月份正式启动。网络中心电话呼叫号码为81890。网络中心要积极做好招募员工、采集数据、培训员工、制定规章以及软硬件设施的投入等工作,确保网络中心按时投入运行,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家政服务。
(七)总结申报阶段。网络中心建成运行后,市“家政服务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指导协助网络中心对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申报材料,报省商务厅、财政厅、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