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落实中发〔2005〕5号文件及其实施意见的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10〕12号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落实中发〔2005〕5号文件及其实施意见的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落实中发〔2005〕5号文件及其实施意见的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2010年3月10日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center" align=center>落实中发〔2005〕5号文件及其实施意见的责任分解方案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中发〔2005〕5号文件中央督查组反馈意见的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09〕1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落实中发〔2005〕5号文件及其实施意见提出如下责任分解方案。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多党合作的领导

1、各级党委要把多党合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每年要专题研究统战工作1?2次,有重要工作随时听取汇报并研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参加统一战线的重要活动。(责任单位:各级党委、人民政府)

2、要把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工作纳入党委和党政主要领导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把是否具有多党合作意识、是否会做统战工作,作为考察考核、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

3、各级党组织要把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要把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政策纳入教学计划,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责任单位:各级党委,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

二、进一步加强政治协商的制度化和多党合作机制建设

1、由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统战部起草关于规范中共党委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的相关文件,并以市委名义下发。(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2、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联系制度。组织部门要加强与统战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统战部门推荐的党外干部人选,要认真研究和考察;在党委决定对党外干部任免、调动、交流前,组织部门要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适当时候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统战部联合召开全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会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保证党外干部在其位、主其事、负其责,对其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适当时候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统战部联合召开合作共事专题研讨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

三、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

1、市委组织部要会同市委统战部,继续加大政府职能部门党外干部的安排力度,重点在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专业技术性强的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选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少于8个,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少于5个),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做好党外人士在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中的配备工作;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中有适当数量,并做好市政协机关党外干部的安排工作。除此之外,更加注重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医院等单位党外领导干部的配备工作,拓宽党外干部的选配领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2、加强政府同民主党派的联系,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委统战部进一步完善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关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制度,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政府有关部门,市委统战部)

3、健全和落实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重要内、外事活动制度,市领导外出进行考察、调研,出席重要庆典、慰问、纪念等活动,可视情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具体安排分别由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会同市委统战部落实。(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统战部)

四、进一步加大对多党合作工作的宣传

1、市委宣传部和市委统战部要进一步完善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宣传报道协调会议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适时向新闻媒体提供宣传报道信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

2、根据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外宣办《关于统一战线新闻宣传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多党合作新闻宣传的各项要求,在多党合作新闻宣传中重视反映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重要意见建议,加强和规范多党合作重要活动的新闻报道,重视做好党外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对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新闻报道,在新闻报道中注意体现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的职务和身份。具体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上述有关内容的宣传报道,由市委统战部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具体联系沟通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外宣办、市级各新闻单位)

五、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安排

1、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重视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建立教育培养引导机制。(责任单位:市直属各单位)

2、各级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工作机制,统战部门要发挥在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要加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知联会)建设,做好联系和团结无党派人士的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

3、各级财政要保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考察调研、教育培训、成员活动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各民主党派组织、知联会等工作载体建设。如因工作需要需增加经费,按规定程序报批相关经费,各级财政要重视解决相关经费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统战部)

六、进一步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1、统战部门要建立健全民主党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民主党派政治协商机制、民主党派调查研究机制、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工作机制等。(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

2、市委组织部要会商市委统战部,进一步加大民主党派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和交流使用力度,将民主党派机关干部纳入到整个干部流动体系中予以考察使用。要按照中办发〔1983〕4号和浙劳薪〔1985〕165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民主党派市委会专职副主委的副县(处)级职级待遇规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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