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衢市爱卫办发〔2009〕14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区2009年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柯城区、衢江区、市直各部门、巨化集团公司、驻衢单位(部队)爱卫会:
现将《衢州市区2009年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衢州市区2009年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普及教育,使广大居民群众掌握基本卫生保健知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进一步增强防病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健全和完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工作体系,在加强网络和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组织各部门、各单位(企业)、学校、医院、街道(社区)、城(中)村、城郊村和大众传媒,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等卫生科学知识,增强市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提高生活质量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
二、工作目标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完善以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法制保障为特点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制。建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社会化、大众化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扩大服务网络,提高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素质,通过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具有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中小学生、企业职工和机关干部的卫生知识水平,增强健康生活理念,改变不良卫生行为,提高健康生活技能,提升公民健康素质。
三、工作任务
(一)共性工作
各区块、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5-2010年)》和《浙江省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规划(2008-2010年)》,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国家技术评估反馈问题,制定2009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充实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落实年度健康教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重点的普及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和行业职工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基本技能;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建设,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内容(全年至少8次);积极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办公场所控烟工作,继续推进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规范收集,整理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二)重点工作
1、各区块:加大健康知识传播力度,全面推进《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科教、法律、卫生、文化“四进社区”活动,针对影响社区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开展健康促进和干预,逐步使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城中村和城城乡结合部居民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养成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巨化集团公司要着力强化企业健康教育,制定企业健康促进政策,加强对企业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督导,建立和完善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组织网络。
2、中、小学校:扎实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实施学校健康教育课程,配备符合要求的师资承担教学任务。规范教材、教案,安排合理课时。完善学校预防意外伤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控制吸烟、预防艾滋病、网络成瘾、环境保护、远离毒品和心理卫生等健康教育工作,以点带面,深化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活动。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实施中、小学校健康行为实际操作项目,并对学校健康教育进行综合评价。完善学校医务室建设和校医配备。
3、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健全健康教育组织,完善院、科、病室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建设。为就诊者提供必要的健康服务场所及设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知识宣传和康复指导。成立医院控烟领导小组,开展医务人员禁烟和办公场所、候诊场所禁烟劝导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及健康教育行动,深入社区(农村社区)、单位和厂矿企业开展各类健康教育促进活动,针对服务人群,开展卫生知识的传播和健康指导。
4、新闻单位、大众传媒机构:要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健康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卫生知识宣传,大力开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宣传教育。电视台、广播电台每周至少播放一次健康教育专题节目和预防传染病公益广告,并将波段、频道内容及播放时间向群众预告。网站及其它媒体应开设健康教育栏目,教育宣传内容应配合卫生工作中心任务,以及某一时期疾病流行的趋势和群众关心的有关防病、促进健康的热点问题。开展内部职工卫生知识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为广大群众提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信息,营造和谐健康的社会氛围。
5、工商行政、综合执法管理部门:大力开展针对个体工商户、农贸市场从业人员的相关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疾病预防、营养卫生、吸烟有害、除害防病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经营者的健康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营造整洁、有序、卫生的经营环境。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商场商店烟草销售和零售摊点等公共场所的规范管理,查处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6、公共场所、交通运输等窗口单位:加强本行业的健康教育工作组织管理。主要公共场所(机场、车站、码头、大中型商场、影剧院)等行业单位,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卫生防病健康教育的通知》精神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公共卫生政策和管理制度;在公共场所设立卫生宣传栏和公益广告,定期发布健康信息,提供健康服务。各单位和公共场所应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相关内容,加强对烟草控制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力度,制定控烟制度,设立禁烟标志,开展控烟宣传,落实控烟措施。
7、各级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群众团体: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和志愿者,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开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普及教育,加强对企业职工、工会会员、共青团员和妇女群众开展职业卫生、安全生产、重点疾病和控制吸烟的健康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
8、各区块、各部门所属企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职工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公民健康素养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复训。针对毒有害作业的工人及女职工生理特点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提供必要的保健服务,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电视、培训、专栏、报刊等形式向职工传播健康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网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各级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形成领导重视,层层落实,人人参与的局面。
(二)明确职责目标,落实岗位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健康教育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求,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指标,做到职责明确,人、财、物落实。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工作目标考核,做好各项健康教育活动材料收集、记录,规范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三)提高宣传力度,拓宽传播渠道。各级各部门要动员和协调社会各个部门,借助于各种传播途径,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开展经常性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的卫生保健能力、卫生知识水平和健康素质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
(四)加大经费投入,营造健康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健康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改善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宣传器材,建立和巩固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营造健康环境,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全面发展。各片区、各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加强管理,促进整体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