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08〕12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07〕37号)精神,进一步丰富“中国衢州”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提高信息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全局性,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市政府政务公开的总窗口、提供政府公共服务的总平台,同时也是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与公众联络交流的重要渠道。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着力突出政务特色,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努力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服务型政府、效能型政府建设。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市政府门户网站由市政府主办,市政府办公室承办,内容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共同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子网站建设,要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政务网管理办法的通知》(衢政办发〔2002〕32号)精神,统一规划建设,分级管理,共同促进我市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市政府门户网站要根据《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行政事务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和及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三)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市政府门户网站要统一内容管理平台,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开发便民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电子政务服务。

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网站内容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市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负责网站内容的整合、编辑和发布。

(二)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办公室是本地区、本部门信息提供的主管单位,在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网站信息资源保障的同时,负责协调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有关信息并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办公室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为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保持工作衔接。

三、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式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手段保障。

(一)网上抓取。由内容采集系统按照设定的地址定时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子网站自动抓取,将各子网站已公布的信息,导入主网站的相应栏目。

(二)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通过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供选用。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子网站的主页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子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

(四)栏目共建。对于责任明确、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相应责任部门全责维护更新,对热点专题、互动交流类栏目,由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

四、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措施

(一)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应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详见附件)的要求,确保保障内容及时到位,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支撑工作。

(二)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子网站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四)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应保证网站必要的人员编制和运行维护经费,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可靠的网站运行维护机制。网站运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制度保障、市场运作、专业维护的原则。

(五)健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监督和考评机制,防止信息的缺失和滞后。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子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组织各层次、多方面的评议,以促进政府网站信息和服务质量及水平的提高。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于2008年2月28日前将负责内容保障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保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送至市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联系人:龚柯芹,电话:3071213)。

 

附件: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见PDF文档)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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