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8]55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治保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治保会建设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11日
治安保卫委员会(以下简称治保会),是我国宪法确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党和政府动员组织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桥梁和纽带,是公安机关依靠群众,贯彻群众路线的主要形式和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发挥治保会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应有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治保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三大战略”、实现“两大目标”,以推进“创业创新、富民强市”为主线,按照建设“平安衢州”、“和谐衢州”的要求,依靠和动员广大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一步加强治保会建设,继续完善预防和打击的群众性自治性防范网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治安管理格局,切实解决治安防控和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顺应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要求,努力探索一套治保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基本实现“三化、四落实、五好”的建设要求,即治保队伍的组织网络化、管理经常化、工作规范化;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报酬落实;组织健全、发挥作用好,消除隐患、安全防范好,化解矛盾、纠纷调处好,典型教育、法制宣传好,维护稳定、服务经济好,以促进政法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和社区(农村)警务建设,进一步发挥好治保会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中的作用,有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做好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工作,对于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公民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治保会建设作为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措施,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领导责任制,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尤其是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要把加强治保会建设作为本职工作,积极协调,并作为考核其政绩和当地综治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
(二)优化组织结构,提升队伍素质。完善组织建设,提高现有队伍素质是当前加强治保会建设的首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助基层做好治保会的调整与建设工作。要对治保会的现状进行分类排队,抓住村级组织换届等时机,及时对治保会进行调整充实。治保会主任一般由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成员兼任。治保主任候选人,由公安派出所考察,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报乡镇(街道)备案。
(三)加强培训指导,提高业务能力。抓好治保业务培训、提高治保业务能力是增强治保队伍战斗力的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治保会的业务指导,特别是公安等政法机关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治保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传授法律政策知识和人口调查、搜集线索与信息、侦破案件、调解纠纷、巡逻防范、保护现场的方法和技巧,有效提高治保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治保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公安部门负责。
(四)实行目标管理,规范各项工作。目标管理是推动治保会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手段。要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各个时期治安特点,抓好治保会日常工作和专项性工作任务的布置,使治保会能够明确每个时期的任务和工作方法,并抓好督促检查。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评比工作机制和奖惩机制,使治保会达到“情况清楚、制度落实、活动经常、工作有效”的要求。
(五)落实保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落实治保人员相应的经济报酬和奖励,是发挥治保会的作用、提高治保会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大局出发,为治保会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提高治保人员工作积极性。专职治保干部要有一定经济报酬,治保主任可享受同级副职待遇,治保人员可享受同级业务人员的待遇,并根据工作成效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治保会的工作经费除政府财政适当补贴以外,应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费保障机制。主要采取政府统筹、地方财政、集体经费等形式筹集。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矛盾纠纷调解奖励机制”等有效的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对于治保干部在工作中被打击报复的,要坚持“案件先行查处、毁害损失先行赔偿”的原则予以处理。要建立经常性的走访、慰问等制度,为治保干部撑腰,为治保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氛围。对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以激发治保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自豪感。
治保会工作规范(试行)
治安保卫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担负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治保会建设,确保治保会切实履行职责,发挥治保会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应有作用,特制订本工作规范:
一、治保会的职责及任务
治保会的职责有:
1、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可疑人员或身份不明人员有盘问、制止、扭送之责,无审查处理之权;
2、有“四防”(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检查,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建议和督促整改之责,无停业整改决定之权。
3、有治安纠纷协助调处和维护治安秩序之责,无治安处罚之权。
4、有现场事故保护之责,无现场勘查、变动和案件侦查之权。
5、发现可疑财物、无主财物及赃款赃物有及时报告和送交公安机关之责,无扣押、自用、处理之权。
6、有公安机关交办其它工作之责。
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当前市场经济新的形势下,治保会的基本任务有:
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法制观念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参与意识。
2、开展以“四防”为重点的防范及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巡逻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3、协助管理常住人员和外来暂住人员,了解和掌握违法劣迹人员,协助做好“五种人”的监督考察工作和归正人员的帮教工作。
4、做好发案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报告工作,并发动群众提供破案线索,对现行犯罪分子进行控制或扭送公安派出所。
5、做好治安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敌情动态和可能造成危害社会治安的民间纠纷及闹事苗头,并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化解工作。
6、向公安机关反映人民群众对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鼓励群众参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会安定、政治稳定。
7、完成政府和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治安任务。
二、治保会的纪律
治保会的工作纪律有:
1、要遵纪守法,不违法乱纪;
2、要分清是非,不包庇坏人;
3、要大公无私,不贪污受贿;
4、要说老实话,不隐瞒虚报;
5、要团结群众,不借势欺人;
6、要严守纪律,不泄漏秘密。
三、治保会的组织形式
1、治保会的建立。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同基层党政组织、生产组织、村(居)委相适应。一般以村、居民会和企事业单位为单位建立,重点和要害单位、特殊行业也可单独建立;下属部门多的单位和区域大的村、居根据需要可下设若干治保小组。治保会一般由3至7人组成,设主任一名,主任原则上由村(居、单位)领导兼任。治保会、治保小组任期三年,任期内有不称职的应及时调整。
2、组织形式。治保会的组织形式应当达到以下五个标准:⑴有组织牌子,标明×××治保会的名称。⑵有公章,联系工作、下发宣传资料、上报汇报材料有章可盖。⑶有办公房子即办公场所。⑷有工作框子即治保会任务职责纪律和工作制度公开上墙明确。⑸ 有台帐资料。
四、治保会的制度
根据当前治安工作实际需要,治保会应当建立和完善以下十项工作制度:
1、治保会分工负责制度:实行主任包面、委员包片负责制,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治保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委员包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治保任务完成。
2、工作、学习例会制度:治保会要组织治保人员学习有关治安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汇报工作,分析治安情况和防范工作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研究工作措施,制订工作计划。
3、安全检查制度:经常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4、资料积累制度:要经常整理治保工作中形成的资料,认真做好各项台帐资料收集和积累工作。结合现实工作需要应建立以下6本台帐:会议学习活动记录簿;组织情况登记簿;巡逻检查登记簿;治安情况登记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象及帮教情况登记簿;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外出人员登记簿。
5、情况报告制度:工作中发现重要治安信息和治安苗头要随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每季按时上报治保工作情况。
6、治安巡逻制度:巡逻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具有一定的组织性、严格的纪律性和责任感。巡逻时间内,巡逻人员必须佩戴统一印制的袖标。开展巡逻时,应认真履行职责,熟记火警、盗警和当地公安派出所的电话号码,发生情况及时报警,发现可疑人员,应马上盘问,并及时报告辖区民警或村(居)治保会,同时做好巡逻记录。
7、“四防”宣传制度:定期做好以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四防”宣传工作。宣传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各个时期的治安特点,向村(居)民宣传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的要求。
8、帮教制度:对辖区内的“五种人”和归正人员等帮教对象做到底数清,对实施帮教的力量做到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帮教对象定期回访、谈话,并根据表现情况,该解除帮教的应及时解除,该继续帮教的应重新列订计划,继续帮教,直到改好为止。对归正人员除有专人帮教外,还应积极与各有关单位、部门联系安置适当工作或帮助自谋职业。经常对帮教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9、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制度: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及时发现、排查各种不安定因素,排查情况要及时报告派出所。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究工作方法,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及时调解和制止诸如宅基地,土地、山林、农田用水、夫妻吵架、婆媳、公媳不和、财产继承、损害赔偿、打架斗殴等民间纠纷,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安定团结。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办事,坚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向村(居)民进行深入细致的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自觉做好精神文明建设。要敢于抵制不正之风,批评错误思想行为,树立良好的村(居)民风貌和社会主义风尚,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10、总结评比制度:要建立每季工作小结、半年总结和年终考核评比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奖励先进。对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防止重大灾害事故发生以及抢险救灾的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有重大贡献的,报政法部门授予荣誉称号。各治保委员及治保小组成员不履行职责,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疏于检查、督促,发现隐患不报告请示,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造成不应有损失的,要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由党政部门进行处分。因治保人员不重视治安保卫工作,不按规章制度办事,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案件或灾害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