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高配副县级职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文件

 

衢委发[2007]15号

 

中 共 衢 州 市 委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高配副县级职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关于加强对高配副县级职位管理的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 共 衢 州 市 委

2007年5月28日

                      关于加强对高配副县级职位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对高配副县级职位的管理,加强市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政策,现就加强高配副县级职位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配副县级职位统一由市委管理。

二、高配副县级职位领导人选的任职条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把握。

三、高配副县级职位的职务任免,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发文公布。

四、高配副县级职位的领导干部,可转任其他副县级领导职位或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

五、原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相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200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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