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文件
衢委发[2007]15号
中 共 衢 州 市 委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高配副县级职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关于加强对高配副县级职位管理的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 共 衢 州 市 委
关于加强对高配副县级职位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对高配副县级职位的管理,加强市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政策,现就加强高配副县级职位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配副县级职位统一由市委管理。
二、高配副县级职位领导人选的任职条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把握。
三、高配副县级职位的职务任免,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发文公布。
四、高配副县级职位的领导干部,可转任其他副县级领导职位或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
五、原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相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