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衢市人劳公〔2005〕189号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录用陈红梅等十六位同志为
衢州学院(筹)非专任教师的通知
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委办〔2003〕117号)、《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衢州学院(筹)关于公开招考非专任教师的通知》(衢院人〔2005〕11号)精神,经考试、体检、考核,同意录用陈红梅等十六位同志为衢州学院(筹)非专任教师,录用后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应届毕业生凭本文件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在职人员由我局公务员管理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