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录用陈红梅等十六位同志为衢州学院(筹)非专任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衢市人劳公〔2005〕189号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录用陈红梅等十六位同志为

衢州学院(筹)非专任教师的通知

 

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委办〔2003〕117号)、《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衢州学院(筹)关于公开招考非专任教师的通知》(衢院人〔2005〕11号)精神,经考试、体检、考核,同意录用陈红梅等十六位同志为衢州学院(筹)非专任教师,录用后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应届毕业生凭本文件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在职人员由我局公务员管理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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