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参加健康休养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衢市人劳薪〔2005〕65号

 

  

关于填报参加健康休养人员名单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优秀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健康休养制度的通知》(衢市人劳薪〔2002〕62号)文件精神,2005年我局将组织符合休养条件的人员外出休养,请各单位填报符合休养条件人员的名单(此前已报符合休养条件的除外),且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05年4月15日前报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

健康休养范围:市直党政群机关,包括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对象为上述单位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健康休养条件:获得县(处)级以上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年度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记三等功以上人员和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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