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民政局委员会文件
衢市民党委〔2005〕2号
中共衢州市民政局委员会
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和《中共衢州市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05]6号)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经局党委研究,现就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中央在深入研究新形势、新任务和党员队伍状况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广大共产党员积极进取、奋发图强,为推动全市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民政系统党员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有的政治意识淡化,有的理想追求庸俗化,有的宗旨意识退化,有的表率作用弱化。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市本级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动员广大共产党员在深入实施“工业立市、借力发展、特色竞争”三大战略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衢州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推进衢州“三个文明”建设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各单位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精神,自觉克服“老一套”、“空对空”、走形式、怕麻烦、怕影响中心工作、怕过不了关等模糊认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措施,作为关系民政事业全局和长远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的战略部署,紧密联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牢牢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主线,紧紧把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一主题,明确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一着眼点,努力坚持党委管党、从严治党这一方针,有效运用学习“为民模范”周国知这一载体,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促进各项工作为目标,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坚定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我市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建设“平安衢州”,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三、工作目标
(一)提高党员素质。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为民意识、模范意识,按照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努力做到“六个坚持”,即坚持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勤奋学习,扎扎实实地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领;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坚持遵守党的纪律,身体力行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加强组织建设。以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健全党组织运行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制度建设,健全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三)服务人民群众。通过教育,牢固树立民政干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始终坚持“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把为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深化学习“为民模范”周国知活动和“服务在岗位、满意在民政”活动,切实转变广大党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断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四)促进各项工作。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开展“实践‘三个代表’、推进‘三大战略’、争做时代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把全市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战略部署、中心任务上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服务意识、争先意识、创新意识,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创“四个一流”,即一流的整体素质,一流的工作质量,一流的工作效能,一流的工作环境,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在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实现我市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中创造新的业绩。
四、指导原则
(一)学习教育在先的原则。要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提高对市委实施“三大战略”,建设“平安衢州”战略部署的认识。要运用领导干部作专题报告上党课、总结和树立本地本部门的先进典型、党员电化教育等一系列载体,丰富学习教育活动的载体,并积极探索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是一次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活动,必须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注重调动党员的主观能动性。要通过学习培训、典型教育、讨论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提高党员自我认识问题、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广大党员明确党员先进性的时代要求、岗位要求,找出自己的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这次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坚持“开门教育”的原则。先进性教育活动要面向群众,面向社会,充分吸收群众共同参与。在活动中要让每一位党员都亮出自己的党员身份,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促使党员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表率作用,树立和维护党员的良好形象。要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前,要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由上级组织对下一级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及时“补课”。
(四)领导带头示范的原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四带头”和省委 “八个一”的具体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教育活动,坚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同时要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查指导,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指导、推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注重长效管理的原则。在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抓住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力求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效果,以实实在在的教育成果取信于民。同时,要着眼于建立健全让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教育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管理的新机制、新方法。
(六)实行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根据《党章》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对局机关、直属单位等不同领域的党员,对领导干部、离退休人员等不同层面的党员,提出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并确定不同的教育重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开展教育活动。要按照“规定动作做到位、联系实际创特色”的要求,大胆探索党员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探索符合各单位实际,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形成自身的工作特色,提高教育活动的效果。
五、基本步骤
总体时间安排: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5年6月基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1月至3月中旬)
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1、制定实施方案。1月底前,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精神,对照党章规定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2、搞好思想发动。
3、搞好学习培训。各单位制定好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的学习计划和日程安排,明确学习要求。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培训和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胡锦涛总书记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文件,学习市委四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报告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为民模范”周国知先进事迹。为保证学习效果,党组织要安排足够的时间集中学习,并采取上党课、党员集体讨论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在抓好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什么是党员的先进性,如何保持先进性”、“以周国知为榜样,树立民政干部新形象”的“先锋形象”大讨论,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深化对实施“三大战略”、建设“平安衢州”战略部署的理解,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4、明确具体要求。对照党章的规定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六个坚持”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基本要求,结合市委提出的“四个表率”、“六个具体要求”,联系实际制订出各单位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建立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登记备案制度,提高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中旬)
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1、广泛征求意见。要通过征求意见表、行风监督员座谈、群众代表恳谈、民主评议、设意见箱、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反馈。党员个人也要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各单位都要结合征求意见工作,对机关效能建设进行一次“回头看”,并将“回头看”中查找的问题,向相关党组织反馈。开展“亮党员身份、树先锋形象”活动,亮明党员身份,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
2、进行党性分析。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总结自己近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思想根源,形成党性分析材料。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的基础上,党员要逐个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进行相互评议、开展批评,进一步沟通思想,增进了解,促进团结,共同提高。党员要根据评议意见,认真修改完善自己的党性分析材料。
4、通报评议情况。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实事求是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以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中旬)
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党员个人、党支部和局党委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2、认真进行整改。要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那些应当并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明确时间,尽快整改解决;对那些能解决而又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整改解决;对那些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待条件成熟时逐步加以整改解决。
3、向群众公布整改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总结提高。在抓好整改的基础上,制定“实践‘三个代表’、推进‘三大战略’、争做时代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把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要用二到三个月的时间,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一是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关情况,并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由局党委对各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进行整改。二是党支部对优秀党员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局党委对特别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彰。三是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一时查不清楚的党员,不要急于进行处理,待问题查清后,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搞好建章立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那些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六、总体要求
(一)制定一个方案。1月底前,各单位都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并把实施方案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抓好二个集中。一是集中动员部署。
(三)建立三个制度。一是建立领导示范联系制度。局党委班子成员在带头参加教育活动,发挥示范作用的同时,要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使联系点成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要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各级党组织在整个教育活动中都要坚持群众路线。制定工作方案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要根据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充分吸收群众参与有关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前,要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补课。三是建立党员教育登记制度。各基层党支部都要建立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登记备案制度,对每一位党员参加学习情况进行登记备案,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以及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把握四个关键。一是思想发动关。要扎实搞好动员部署,确保开局启动高起点;二是集中教育关。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确保学习培训高质量;三是评议分析关。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评议分析高要求;四是整改落实关。要着力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整改提高高标准。
(五)提高五个能力。要通过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切实提高民政干部五个能力:一是开拓创新的能力。要善于理论联系实际,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善于研究分析形势,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善于总结实践经验,从基层和群众的创造中汲取营养,善解群众的意见,善用基层的创造,注重研究探索新思路、新观念、新办法,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二是依法行政的能力。要增强民政干部法律意识、法制观念,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善于抓好民政执法工作,完善持证上岗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施政行为,提高依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协调配合的能力。要增强大局意识,善于协调配合,调动方方面面积极性,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和“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善于利用协调配合机制推动工作。四是善办实事的能力。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善于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吃透基层的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善于化解矛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做业务工作的“明白人”,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五是服务群众的能力。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牢固确立民政干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对人民群众做到真正尊重、真情交往、真诚服务,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为民解困作为第一要事,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
七、组织领导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责任在党组织,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始终,把提高党员素质贯穿始终,把务求实效贯穿始终,真正把这项活动抓出成效。
为确保教育活动顺利进行,局党委成立市民政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吴茶香任组长,局领导蒋秀鸿、刘仁龙、封万青、鄢岳伟、刘水福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指导和协调,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蒋秀鸿兼任办公室主任,高金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肖琴芳同志任联络员。
为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立督导组,抽调离退休老干部组成,由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鄢岳伟兼任督导组组长,负责指导各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及时了解情况,履行检查指导职责,对教育活动的每个环节实行严格监督把关。
各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由局党委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发挥直接责任人的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各部门也要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干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
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成效,宣传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为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6月底前,各单位党组织要向局党委报送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