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衢市拥办〔2005〕10号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帮扶慰问优抚对象活动的通知
市双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双拥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驻衢各部队: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和双拥优良传统,使广大优抚对象过上一个温馨欢乐、祥和、安定的佳节,根据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新年春节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衢委办[2005]5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帮扶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慰问对象和内容
帮扶慰问的对象主要是:红军失散人员、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特别是生活困难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三属”。市级机关部门单位以在柯城、衢江范围内的原结对帮扶对象为主,各县(市、区)机关部门单位以所在区域的各类优抚对象为主。各单位在帮扶慰问中,要上门了解具体困难,采取赠送慰问金、慰问品等多种形式开展帮扶,要继续发动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为优抚对象捐款捐物。
二、帮扶慰问活动要求
1、组织领导到位。帮扶慰问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三次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要求,确保活动有专人负责、有专人落实。
2、政策落实到位。2005年是全市建立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以来的第一年,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大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力度,确保重点优抚对象及义务兵家庭的优抚金在年前及时足额兑现,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以保障,生活水平得以提高,保证全市优抚对象能过好节过好年。
3、帮扶措施到位。在帮扶慰问活动中,各单位要根据帮扶户的实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各县(市、区)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工会、妇联等部门要发挥各自部门优势,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建立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各类优抚对象的 “三难”问题。在帮扶慰问活动中要鼓励支持各企业(包括个私企业)事业单位、公益性组织以及社会、家庭、个人参与帮扶救助活动。各驻衢部队要本着就地就近、量力而行、有所作为的原则,做好帮扶慰问送温暖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双拥氛围。
三、帮扶慰问活动时间
帮扶慰问活动主要安排在2005年12月底至2006年1月底期间进行。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要求在开展帮扶慰问活动后,及时填写《帮扶慰问情况反馈表》,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