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柯城区《关于建立敬老院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民政信息

 

增刊第二十二期

(总第410期)

 

衢州市民政局办公室编                             2005年11月2日

 

 

【编者按】我市城乡“三无”、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自2004年底实现全覆盖以来,各地均及时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加强敬老院的管理上,并将2005年作为“规范管理年”。经过积极的探索,在依法行政上,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集中尽集中”;在理顺各种管理关系上,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在供养标准上,确保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必需,逐年提高,逐步得到改善;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一口子上下”,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分科目定向使用;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方面,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亲情化、人性化管理,做到各项规章制度齐全、上墙公示、民主参与、民主评议,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序;在“以副补院”上,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加工业,不少院蔬菜达到自给或大部分自给,增加院内收入、改善了院民的生活;在社会联动上,开展了党委、政府领导、机关部门、企业、医院、部队、学校结对帮扶、挂钩共建等形式多样的关爱孤老的活动……总之,各地在着力加强敬老院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建设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效果明显,正朝着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民主化和社会化方向健康发展。

城乡“三无”、五保集中供养工作任重道远,敬老院的巩固、发展、提高工作,还有许许多多的课题值得我们各级民政部门深入的探索和解决。近年来,柯城区民政局在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加强对敬老院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动员社会各界扶老助孤等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现将柯城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建立敬老院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区委办(2005)96号)复印给你们,供参考。希望各县(市、区)民政局在集中供养工作中,针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的新对策和新措施,认真加以总结,培育好典型、以点带面、及时推广。同时推荐上报给市局,以便在全市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促进我市集中供养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把“三无”五保集中供养这项“民心工程”办得更加得民心、合民意。

 

柯城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敬老院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市驻区各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五保集中供养工作,促进敬老院健康持续的发展。根据省、市敬老院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立敬老院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敬老院属地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集中尽集中”

敬老院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敬老院所在乡镇为主,五保、“三无”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居)积极配合,确保“送人不卸担、交钱不失责”。要按照《柯城区中心敬老院供养管理责任协议书》,定期召开中心敬老院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协调重大事项。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保,杜绝以“低保”代替“五保”。要及时掌握自然减员的情况,同时对符合集中供养条件且本人提出申请的,要及时给予集中供养,确保集中供养率在80%以上。对本人愿意集中供养,但不宜进院的集中供养对象,要切实做好资金拨付、生活监护,定期检查,真正起到“户院挂钩”的作用。区民政部门要统一建立《城乡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状况动态统计》季报制度。

二、建立供养经费分级负担机制,确保集中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供养经费的按时足额到位,是维持敬老院正常运转的重要条件。敬老院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以不低于全区上年度农民纯收入的60%为原则,视情况适时调整。敬老院供养经费由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合理分担,其承担比例按区政府有关文件执行。各级按分担的比例和所属“三无”、五保对象的人数,将应承担的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地划拨到敬老院专户,不得降低区政府确定的集中供养标准,不得减拨各自应承担的比例和数额,不得延误和拖欠供养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鼓励敬老院发展农副业生产,以及依据各自的条件,开展接纳自费老人等有偿服务,增加敬老院的收入,作为“以副补院”改善生活。要建立健全《敬老院财务收支管理暂行办法》和《敬老院会计核算办法》,严格实行“一个口子上下”,确保供养资金管理规范。供养经费开支应按照生活费、服装费、医疗费、护理费、水电洗理费、零用钱、办公及杂费等科目单独记帐,当年若有节余,滚动到下年度使用。对集中供养对象的看病医疗问题,要从两个方面予以区别:普通门诊,从供养经费中解决;住院费用,按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从供养经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等方面给予解决。

三、建立敬老院运行机制,实行规范有序管理

各敬老院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和文明标准。规章制度包括财务管理、膳食管理、值班值宿管理、卫生管理、医疗报销、副业生产和院民守则等;人员岗位职责包括:院长、院务委员会、护理员、炊事员职责等;文明标准包括:文明敬老院、文明院民、文明居室标准等。各项制度应上墙公布,定期学习,对照检查,贯彻落实,逐步使全区敬老院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建立社会联动机制,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加大宣传,营造社会各界关爱老人帮扶老人的氛围,在全区实行敬老院“六挂钩”制度。一是领导与敬老院挂钩??协调处理问题;二是部门与敬老院挂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医院与敬老院挂钩??提供义诊服务;四是企业与敬老院挂钩??做好爱心扶持;五是军队与敬老院挂钩??搞好结对帮扶;六是学校与敬老院挂钩??建立德育基地。

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切实抓好敬老院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建设。区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定期检查敬老院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维护集中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敬老院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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