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2005年除四害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衢市爱卫发〔2005〕7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2005年除四害工作方案的通知

 

柯城区、衢江区、巨化公司、市直各单位、驻衢单位(部队)爱卫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五城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确保年内灭蚊、灭蝇通过省爱卫会达标考核,灭鼠、灭蟑达标成果继续得到巩固,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衢州市2005年除“四害”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衢州市2005年除“四害”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五城联创”活动的要求,确保到2007年把我市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现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按“五城联创”活动实施意见,就今后除“四害”达标工作,特制订衢州市区除“四害”达标工作如下:

    一、工作范围

    衢州市建成区范围:柯城区的上街街道、下街街道、荷花街道、衢化街道,柯城乡、双港开发区、衢江新区、市经济开发区、西区、高新技术园区及巨化集团公司。

    二、工作原则与目标

    建成区除“四害”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专群结合,以群为主”;“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标准。通过开展集中与经常相结合的除“四害”活动,建立健全除“四害”组织制度,完善“四害”防护设施,铲除“四害”孳生场所,落实消杀措施,降低“四害”密度,并控制在不足危害的标准,确保年内灭蚊、灭蝇通过省爱卫会达标考核,灭鼠、灭蟑达标成果继续得到巩固。

    三、工作任务

   (一)灭蚊蝇

    1、完善防蝇防蚊设施。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纱门、纱窗、风帘及灭蝇灯等防蝇防蚊设施齐备完好,对破损的纱门、纱窗要及时更换,出售熟食品摊点设防蝇罩。

    2、开展集中灭蚊蝇行动。确定5-11月份每月的最后两天为集中消杀行动时间。重点消杀蚊蝇孳生、栖息场所,特别是垃圾粪便收集、存放场所和积水场所,包括积存垃圾、垃圾筒、垃圾箱、垃圾道、厕所、污水沟、积水坑尘洼、下水道口等地方。

   (二)灭鼠

    1、完善防鼠设施。各单位严格按照全国爱卫会制定的《除“四害”标准及现场考核办法》的要求,加强防鼠设施建设和维护。

    2、开展集中灭鼠行动。2005年开展二次市区集中灭鼠行动。集中行动时间分别为5月底,10月底。投放毒饵做到“四不漏”,即“不漏一家一户,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条街巷,不漏一个公共场所”,毒饵覆盖率、投药到位率和毒饵饱和率达到100%,切实保证灭鼠效果。

   (三)灭蟑

    1、堵洞抹缝。对宜孳生蟑螂的场所及部位的墙缝、门窗框缝、地板缝和各类管道空隙等处进行堵洞,防止蟑螂孳生、栖息。

    2、开展抹杀活动。对原有蟑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用毒饵巩固灭杀成果,防止其孳生蔓延;对辖区单位进行普查,对新发蟑螂单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全面消杀,集中治理,发现一处杀灭一处。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各级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四化”活动,清除杂物、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和四害的尸体、虫卵及痕迹,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1、水体管理控制措施

   (1)完善城区排水系统。改造街巷各类阴沟,明沟暗化,流水畅通。完善街路下水道设施,定期清除淤泥,疏通积水,适时投放药物。

   (2)整治地面、路面和房前屋后的各类积水。平整填平坑坑洼洼,硬化路面,绿化地面,清除各类不必要的存水容器。

   (3)清理建筑物的各类积水。对各类建筑物的阳台、雨棚、屋顶排水沿沟要进行彻底清理、改造,不得有死水形成。高位水箱必须加盖上锁,防止蚊虫进入产卵。

   (4)加强特殊场所管理。对轮胎堆放场所,废品、陶器存放等易造成积水的特殊场所,必须防雨,不得有死水积留。

   (5)加强大中型水体管理。对不能清除的各类大中型水体及确须保留的存水容器,能养鱼的一律养鱼(小阿鱼)防蚊,不能养鱼的必须加盖密封,并适时投放药物。

   (6)对暂不能清除或难以清除的沟、渠、下水道、建筑工地等各类积水,要建立卡册登记,在有蚊蝇季节开展定期(每周或每旬)检查,发现有蚊蝇幼孳生即行定期药物杀灭处理,并做好卡册记录工作。

   (7)拆迁地块,疏通排水沟,清除污泥和垃圾,减少蚊蝇的孳生。

    2、垃圾管理措施

   (1)做好垃圾清扫、清运、保洁工作,不得有卫生死角。

   (2)关闭所有的垃圾通道,在各居住、工作区增建配套密闭的垃圾收集点(房),每天冲洗。

   (3)改造垃圾收集容器。取消敞开式垃圾桶、坑、箱,建造封闭式垃圾房。垃圾房的构造,内部要硬化、平整、光滑,并将内边和角做成圆弧形,以利垃圾彻底清掏。并且要有冲洗设施(安装水龙头)及排水系统,排水口应设在垃圾房内,排水道口要做好“U”字形水封式。

   (4)加强垃圾清运管理。对各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每次清掏必须彻底干净,不留任何残物。垃圾运输车辆要密闭,运输时不能将垃圾散落路面,并定期对车辆进行冲洗清扫。垃圾中转站管理要符合除“四害”要求,要定期冲洗清扫消杀。

   (5)对各垃圾收集点、中转站等场所,要根据苍蝇等害虫消长情况,进行定期的药物杀灭。

    3、粪便管理措施

   (1)对城区所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旱厕(包括单位和住房的),要全面进行调查、登记,并制订出限期改造计划。所有旱厕均要改造成水冲式卫生厕所。

   (2)清除建成区内所有的露天粪缸、粪池。

   (3)粪便清运要及时,厕所、粪池不得有粪便满溢。

    4、重点行业单位管理措施

   (1)粮食、食品、副食品、饮食饭店、旅馆等重点行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除“四害”工作制度,做好经常性和统一的药械杀灭“四害”工作。

   (2)严格把好重点行业单位开办的审查、审批、发证、年检关。对生产、经营场地的要求,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执行。各类经营、生产场所必须要有完善的除“四害”设施,上、下水设施和垃圾、泔脚料收集存放等基本卫生设施。

   (3)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上岗前),每年必须进行除“四害”知识和要求的培训、考核。

    5、建筑行业管理

   (1)各类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要兼顾除“四害”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建筑物要有完善的除“四害”设施,不得有易造成积水的结构,新建的住宅等建筑物不得设垃圾通道。

   (2)各建筑工地要有一套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不得有“四害”孳生源。

    6、农贸市场管理

    要求市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完好,地面硬化平整,有完善的上、下水设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摊店要有完好的防“四害”设施,并坚持使用。健全市场卫生管理制度,做好日常保洁。每个摊位都要自备垃圾桶或垃圾袋,在其蚊蝇季节还要配备蝇拍。

    7、其它

    要加强城区禁养禽畜工作。居民、单位养花种木不能使用动物内脏等有机物含量高的物品作肥料。

   (五)完善组织制度及资料档案。各级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设专兼职人员负责除“四害”工作;制定完善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其中包括除“四害”工作内容;爱国卫生组织、制度、投药员或消杀员名单,进行资料整理和归档,形成资料汇编,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的综合验收。

    四、职责与分工

   (一)除“四害”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柯城区、衢江区、巨化公司、市开发区、西区、高新园区对本辖区除“四害”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本辖区单位、居民户开展除“四害”工作,并搞好督查落实,确保通过“灭蚊、灭蝇” 达标考核,巩固灭鼠、灭蟑达标成果。市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应服从辖区的安排、调度和监督检查,自觉完成除“四害”工作任务。

   (二)市卫生局负责宾馆、饭店、招待所以及工厂、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食堂的卫生监督,督促其清除“四害”孳生地,完善落实防鼠、防蝇、防蚊设施,定期将四害清除。负责做好城区“四害”监测工作和除“四害”技术指导工作。

   (三)市建设局负责公厕、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粪便处理场所及公园、绿地的卫生消杀。推行垃圾袋装化,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防止四害孳生。负责地下管线、建筑工地的卫生管理,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卫生死角,搞好食堂、厕所和宿舍卫生,组织好地下管线和建筑工地除“四害”工作,清除城市河道和池塘积存垃圾,杀灭蚊虫幼。

   (四)市工商局负责做好所辖区各类集贸市场的卫生监督管理,完善基础卫生设施,铲除“四害”孳生地。监督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做好除“四害”工作。同时,积极主动协助辖区抓好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除“四害”工作。

   (五)市交通局负责做好南站、北站、长途汽车站等所属单位的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完善防鼠防蝇防蚊设施,组织开展消杀工作。

   (六)市贸粮局负责抓好粮油行业及所属单位的除“四害”工作,完善防“四害”设施建设。

   (七)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抓好室外摊点除“四害”工作,落实防“四害”设施。

   (八)市水利局负责做好城区所辖河道的除“四害”工作,清除河道垃圾,铲除“四害”孳生条件。

   (九)铁路车务段负责做好火车站、候车室、出租场所内外环境卫生,铁路两旁及站台、花坛、绿化带等周边环境、卫生死角的清理,完善防“四害”设施建设,开展除“四害”工作。

   (十) 市民航局负责做好机场、出租场所等窗口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十一)其它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在各区、街道、乡、社区的统一组织下,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除“四害”工作。督促出租场所、店面及动员所属干部职工开展除“四害”工作。

    五、实施步骤

    5月10日前做好除“四害”准备工作, 5月中旬召开除“四害”动员会,全面部署市区灭蚊灭蝇灭蟑灭鼠工作,5月下旬至10月底灭蚊灭蝇灭蟑灭鼠全面实施阶段,开展环境整治、药物消杀、防护设施建设和灭后密度监测; 8月上旬,层层组织检查,查漏补缺。8月中下旬,请省爱卫会派专家来衢调研,根据省专家调研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在11月底前确保通过省爱卫会的考核验收。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开展的除“四害”达标活动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为广大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除“四害”领导组织和专业队伍,完善除“四害”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除“四害”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除“四害”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落实除“四害”经费,专款专用,保证除“四害”工作顺利进行。要及时研究解决除“四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除“四害”工作扎实有效,顺利通过达标考核。

   (二)搞好宣传培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大除“四害”宣传力度。各区、街乡、居民区和单位要利用一切有效形式,广泛宣传除“四害”工作的意义、目的和方法,提高全民除害防病的意识和能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蚊、蝇、蟑、鼠的危害,掌握灭蚊、蝇、蟑的方法,真正做到“人人齐动手,消灭蚊、蝇、蟑、鼠”。各级爱卫办、疾控中心要做好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做好四害密度的日常监测及集中行动灭前灭后的效果监测。除“四害”技术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指导群众科学除害,努力提高除害工作效果。

   (三)科学用药,完善设施。除“四害”,首先做好环境治理工作,清理蚊、蝇、蟑栖息和孳生场所。其次要认真做好灭蚊、蝇、蟑、鼠药械的准备工作,及时保障药品的充足供应,严格按市爱卫会规定的时间投放灭蚊、蝇、蟑、鼠药剂。三是完善防蚊蝇鼠设施,对已破损或未采取措施的单位,必须立即进行更新和完善,确保灭蚊、蝇、蟑、鼠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进行除“四害”督导检查,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严格按照除“四害”技术方案和行业达标标准的要求,对辖区单位进行逐一检查验收,特别是重点单位、特殊行业、重点部位、关键场所,确保各项灭防措施落实到位。市爱卫办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除“四害”工作严重滑坡,又拒不整改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监督,促进除“四害”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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