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一批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衢市先组发[2005]2号

 

 

衢州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一批次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和《中共衢州市委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5年6月基本结束。为了切实搞好第一批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搞好第一批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在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重要地位。这些单位大多是领导机关,党员比例高,领导干部集中,教育对象的文化层次和政策水平比较高,是基层单位和群众关注的重点。搞好第一批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可以积累经验,对第二、第三批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起到示范表率作用,并有利于党政机关集中精力抓好后两批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整个教育活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搞好第一批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以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党员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自我约束不严等问题为重点,精心谋划,周密组织,从一开始就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二、第一批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范围

参加第一批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范围包括:市、县两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履行一定政府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机关管理的部分企事业单位,组织关系在衢的垂直管理单位。

1、机关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中哪些在第一批开展,总的要根据单位性质、工作职能,以有利于分类指导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原则,由机关党组织与督导组共同商定。市级机关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哪些在第一批开展,由市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向督导组提出建议名单。

2、市、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局和机关工委等党委部门,因抽调较多同志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其先进性教育活动统一安排在第三批进行。

3、流动人员中的党员,在本县(市、区)内流动的,一般应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县(市、  区)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一般应在聘用、借用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尚未转移组织关系、且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其居住地党组织,暂时不能转移的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三、集中学习教育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面上的教育活动原则上同时启动。各县(市、区)及参加第一批次教育活动的市、县两级部门单位在1月28日前召开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当前重点做好对先进性教育准备工作的检查落实,继续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的“双找”活动,做好对“三不”(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党员的联系和教育工作,做好对外来流动党员的走访和服务工作。同时,深入开展以“关爱群众、关爱党员、关爱基层”为主要内容的“落实三真、关爱基层”行动,努力营造对基层党员干部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良好氛围。要从各级党费中列支专项经费,用于补助、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春节前,市、县、乡三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到基层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群众,特别要争取把全市生产生活困难的党员普遍慰问一次。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1月20日至3月15日)。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第一批教育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精神,对照党章规定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各地各单位的实施方案要按要求报市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是搞好思想发动。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开好本地本单位的动员部署大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报告,讲清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中央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明确本地本单位的具体安排,对党员和党组织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搞好学习培训。各地各单位制定好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的学习计划和日程安排,明确学习要求。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培训和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胡锦涛总书记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文件,学习市委四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报告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为保证学习效果,党组织要安排足够的时间集中学习,并采取专家讲党史、领导干部上党课、先进人物巡回报告、党员集体讨论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参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在抓好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什么是党员的先进性,如何保持先进性”的“先锋形象”大讨论,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深化对实施“三大战略”、建设“平安衢州”战略部署的理解,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四是明确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对照党章的规定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六个坚持”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基本要求,结合市委提出的“四个表率”、“六个具体要求”,联系实际制订出各地各单位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建立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登记备案制度,提高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3月15日至4月15日)。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党组织要通过征求意见表、民主听证会、群众代表恳谈、民主评议、设意见箱、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反馈。党员个人也要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各地各单位都要结合征求意见工作,对机关效能建设进行一次“回头看”,并将“回头看”中查找的问题,向相关党组织反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亮党员身份、树先锋形象”活动,亮明党员身份,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二是进行党性分析。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总结自己近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思想根源,形成党性分析材料。三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的基础上,党员要逐个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进行相互评议、开展批评,进一步沟通思想,增进了解,促进团结,共同提高。党员要根据评议意见,认真修改完善自己的党性分析材料。四是通报评议情况。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实事求是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以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4月15日至5月15日)。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机关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二是认真进行整改。要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那些应当并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明确时间,尽快整改解决;对那些能解决而又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整改解决;对那些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待条件成熟时逐步加以整改解决。三是向群众公布整改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在抓好整改的基础上,制定“实践‘三个代表’、推进‘三大战略’、争做时代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把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要用二到三个月的时间,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一是以适当方式向下级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通报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关情况,并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由上级党组织对下一级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二是党支部对优秀党员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上级党组织对特别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彰。三是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一时查不清楚的党员,不要急于进行处理,待问题查清后,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搞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那些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四、切实加强对第一批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开展第一批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整个教育活动的龙头。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成功,务求实效。

1、落实领导责任制。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成立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抓好本地本单位的教育活动,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第一批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各县(市、 区)和市直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除了参加省里统一安排的会议和活动外,一般不得安排外出活动。有关单位在安排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学习培训时,要尽量错开。

2、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要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查指导,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市委每个常委都将根据班子分工、结合已有的联系点,联系一个县(市、区)和一个市级部门,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联系点,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将联系一个市级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和活动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也要至少确定一个联系点,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办成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

3、建立督导制度和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组建12个督导组,实行分片负责,及时了解掌握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和监督把关。各县(市、区)委也要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组成督导组,加强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在整个教育活动中,要坚持群众路线,根据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组织引导群众以一定的方式参与有关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

4、建立党员参加教育活动情况登记备案制度。各基层党支部要建立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登记备案制度,对每一位党员参加学习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5、做到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正确处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通过开展“实践‘三个代表’、推进‘三大战略’、争做时代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步伐结合起来,与换届选举工作结合起来,与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期间,正值市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又逢岁末年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又将展开,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坚持进度服从质量,不能片面抢时间、赶进度,影响实效。

6、搞好舆论宣传。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图书、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成效,及时表彰和宣传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为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新闻媒体要把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辟“时代先锋”专栏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发挥好舆论宣传和监督的作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市委报送总结报告。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精神,制定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领导班子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于2月5日前报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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