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05〕63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柯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柯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调整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请示》(柯政〔2005〕24号)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衢州市柯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05〕75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上街街道和下街街道,将原上街街道所辖的行政区域与原下街街道的天皇巷、县学街、钟楼3个社区以及北门社区斗潭河以南部分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府山街道。调整后,府山街道辖8个社区,办事处驻蛟池街68号。
二、调整荷花街道行政区域,将原荷花街道双水桥社区划入双港街道。调整后,荷花街道辖7个社区、1个行政村,办事处驻花鸟市场南17号。
三、撤销花园乡建制,将原花园乡除横路、上厅、响春底、桥头4个行政村外的行政区域与衢化街道合并,设立花园街道。调整后,花园街道辖20个行政村、4个社区,办事处驻衢化路横街1号。
四、调整姜家山乡行政区域。划出过溪畈、双塘岭、回龙、压潮4个行政村后,姜家山乡辖17个行政村,乡政府驻方家塘山1号。
五、调整万田乡行政区域。划出河边埂村后,万田乡辖26个行政村,乡政府驻白塔山。
六、撤销柯城乡建制,将原柯城乡衢江以东的行政区域与原下街街道斗潭社区(把原下街街道北门社区斗潭河以北部分行政区域划入斗潭社区)合并,设立信安街道。调整后,信安街道辖4个社区、5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北门街外3?132号。
七、将原柯城乡衢江以西的白云社区和严家圩、鹿鸣山、钱家山、湖柘垅、亭川、龚家埠头、地藏寺、花园岗8个行政村与原姜家山乡过溪畈、双塘岭、回龙、压潮4个行政村及原万田乡河边埂村合并,设立白云街道。调整后,白云街道辖13个行政村、1个社区,办事处驻花园大道18号。
八、撤销汪村乡建制,与原荷花街道双水桥社区合并,设立双港街道。调整后,双港街道辖2个社区、16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双港路164号。
九、调整石室乡行政区域。将原花园乡横路、上厅、响春底、桥头4个行政村划入石室乡。调整后,石室乡辖18个行政村,乡政府驻石三村。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柯城区辖航埠、石梁2个镇,黄家、七里、沟溪、九华、华墅、姜家山、万田、石室8个乡,城区设信安、白云、府山、荷花、双港、花园、新新7个街道。
柯城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适时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