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清同志在全市落实惩防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市委办通报
 
第44期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2005年8月4日
 
在全市落实惩防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座谈会上的讲话
尚  清
(根据录音整理)
(2005年7月22日)
 
同志们:
经市委同意,今天,市纪委组织召开全市落实惩防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座谈会,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刚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等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就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介绍了前段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都讲得很好。会上还表彰了一批优秀调研文章获奖者。可以说,这既是一次互相交流和学习的会议,也是一次构建和落实具有衢州特色的惩防体系的动员会议。
今年初,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全党都开展了学习,各地都在纷纷制定落实意见。上个月,省委召开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工作会议,对我省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市纪委按照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衢州实际,开展了《实施细则》起草工作,通过调查研究、集中起草等前期工作,几易其稿,反复斟酌修改,形成了现在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希望各地各部门会后认真审阅,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共同把《实施细则》修改完善好,争取早日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后由市委下发。
下面,我着重就如何抓好惩防体系的落实谈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充分认识构建和落实惩防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构建惩防体系,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构建和落实惩防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这一新目标对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构建和落实惩防体系是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的一个有效载体。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专门就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作了明确的表述,即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主要是通过营造和谐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来体现的,即按照惩防体系的要求,营造一个政治清明、政通人和的政治环境;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经济环境;安定有序,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自然环境。
(二)构建和落实惩防体系是反腐倡廉工作走向系统化和制度化轨道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建国以来,在反腐倡廉的实践中总结出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前几年实施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三项工作格局、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等,把各级党委政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应有的责任都明确起来,形成了全党、全社会抓反腐倡廉工作的浓厚氛围和整体合力。这些都是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为了把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经验加以完善和规范,形成一个系统的、可操作性的机制,党中央提出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思路。这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创举,是今后反腐倡廉工作的行动指针和总体纲领。这次我们在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衢州实际进行深化细化和创新,拟定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有7个部份,50条,再细化为257项,可以说既突出重点,又注重全面,是一个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都比较强的、具有衢州特色的惩防体系。《实施细则》的制定将有力地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构建和落实惩防体系是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组织协调作用的重要抓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经过多年的实践已经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这个机制里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党章》中也明确规定,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但组织协调应该通过什么方式和手段,如何组织,如何协调,由于工作方式方法的不同,可能出现的做法就不一样。通过构建惩防体系,纪检机关开展组织协调就有了重要抓手。具体来讲,首先要牵头制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按照市委的《实施细则》,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具体,要详细。其次要组织实施。惩防体系制定后,不是挂在墙上,锁在抽屉里的,要通过一些有效的载体,有力的措施,尤其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惩防体系组织实施好。三要协调落实。惩防体系覆盖面很广,市级机关部门就牵涉到62个,有牵头的,有协办的,62个部门里面有好几个部门是相互协作,相互协办的。这就要求纪检机关要协调各部门抓好落实,通过协调形成全市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四要监督检查。在落实惩防体系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做的怎么样?进度如何?存在哪些问题?纪检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真正把惩防体系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谋划,重点突破,深入构建具有衢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深入构建具有衢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既要贯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同时又要与时俱进、体现衢州特色。各地、各部门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必须牢牢把握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我市构建惩防体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大目标”、“三大战略”,突出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指导原则,构建具有衢州特色的惩防体系。构建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第一步到2007年,初步构建具有衢州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第二步,再经过5?10年的努力,要建立起一个比较成熟的、比较完备的惩防体系。
在牢牢把握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的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立足实际,精心谋划,重点突破,率先构建具有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这也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走在前列”的要求。中央要求是到2010年建立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我省提前了3年。主要是省委考虑到我们浙江经济发展比较快,和谐社会基础比较好,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具备了率先提前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条件。因此,对衢州而言,这个目标我们不能落后,一定要和全省同步在2007年初步建立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具体要着力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好功夫:一是三者并重,突出关键。三者并重,就体系而言,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就规范而言,要人事权,审批权,司法权并重;就对象而言要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并重。但要突出关键,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的关键是制度,惩防体系说到底就是一个制度。人事权,审批权,司法权三者的关键的是审批权,对衢州来说,在审批权方面,特别是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审批方面还有一些薄弱环节,还需要我们下大决心,进行完善。在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三者中,领导干部是关键。为此,在构建惩防体系中,我们一定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这样才能切合实际,体现特色。二是具体明了,易于操作。中央有《纲要》,省委有《意见》,到市、县一级关键就是抓落实。抓落实就要具体明了,便于操作,不要停留在大道理上,在制定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对照市里的《实施细则》,把贯彻落实的要求、办法和措施讲清楚,要量化、细化和具体化。同时还必须要有时间要求,便于考核督查。三是求实创新,注重特色。各地、各部门在构建惩防体系中,一定要立足本区域,本行业和本部门的具体实际,有所创新,体现特色。市里制定的《实施细则》也不是完全照搬照抄省里的,各地、各部门也同样如此。四是完整系统,形成网络。惩防体系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个方面,是一张反腐倡廉的大网,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到点,疏而不漏。各县(市、区)、各部门在制定《工作计划》时,务必要全盘考虑,统筹谋划,不留边角。
三、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全力抓好惩防体系的落实
抓好惩防体系的落实,重点要在以下五个方面抓到位:一是加强领导,组织要到位。惩防体系是一项庞大的工程、系统性的工程,必须强调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下步,市纪委要向市委汇报,准备建立一个落实构建衢州特色惩防体系的领导小组,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纪委。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按照这个要求,把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到位。二是学习宣传,思想要到位。今年以来,各级党委以及纪检监察机关都认真学习了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下步,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实施纲要》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纪委常委会学习的重要内容。省委对这项工作很重视,专门编发了一个文件汇编,把省里几个实施意见的内容、要求汇编成册,发到全省。为此,我们首先要把省委制定的《实施意见》和中央的《实施纲要》学习好,领会好,通过学习和领会,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去。所以思想到位很重要,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要领先,省委、省纪委对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是明确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熟悉《实施意见》、纪检监察干部要精通《实施意见》、干部群众要了解《实施意见》。只有熟悉、精通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以及市里正在制定的《实施细则》,才能以更高的标准、更扎实的作风和更有力的措施,把惩防体系落到实处。各新闻单位要把落实惩防体系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制定计划,任务要到位。构建惩防体系是当前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推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务之急,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抓紧牵头制定工作计划,完成时间最迟不能超过8月底。市纪委要加强督查,确保任务落实。落实的意见和办法要报市纪委监察局审核把关,同意后再正式启动。四是齐抓共管,责任要到位。贯彻落实惩防体系不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事,而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大事。所以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此外,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责任也要落实,该分解的要分解,该细化的要细化。只有责任落实了,才能体现齐抓共管的要求。五是组织协调,督查要到位。在惩防体系的学习、贯彻、制定、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检查、指导、监督的职能和作用发挥好,确保各地各部门真正做到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的要求相一致。
四、提高素质,增强能力,以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促进惩防体系的构建
落实惩防体系,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每一位干部都要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树立良好形象,形成抓落实的合力。这次吴官正同志在浙江考察时,在充分肯定我省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在率先构建惩防体系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的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我省纪检监察干部寄予了殷切的期望。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吴官正同志的讲话精神,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起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形象。一是政治坚定的形象。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承担者和执行者,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所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政治坚定,在事关重大政治原则、事关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爱岗敬业的形象。评价一个干部,能力固然重要,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重要的是看他是否有敬业精神。素质能力都可以通过学习锻炼提高,但如果不热爱岗位,不热心纪检监察这项工作,甚至对纪检监察工作有畏难情绪,那么能力再强,本事再大也等于零,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光荣、神圣,放到这个岗位是组织对我们的信任和重用,我们一定要发挥好岗位职责。同时,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关爱纪检干部工作,真正做到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工作上爱护,生活上体贴,努力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公正清廉的形象。纪检监察机关是维护公正清廉的职能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这一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树立公正清廉的形象,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格魅力所在,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能辜负组织的期望。四是业务精通的形象。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所以必须注重学习,要充分吸收当前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些指示和精神,用学习来武装我们的头脑,充实我们的知识。业务精通不仅仅局限于纪检监察本身业务,我们的工作对象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科技的、农村的,等等,如果不加强学习,不了解社情民意,不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了解各个系统、各个部门的机构运行情况,我们的工作就很难开展。所以,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善于学习,精通业务。五是刚正不阿的形象。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领导干部都有自己的职业形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个性就是刚正不阿。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刚正、刚直,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说到底,即使再好的制度,再好的办法都要靠人去执行,离开了人,一事无成。
同志们,贯彻落实惩防体系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当前的一件大事,是一项政治任务。我们务必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乘势而上,进一步把我市惩防体系构建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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