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政办发〔2002〕85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的意见》(浙政发〔2001〕49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同意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复函》(浙人函〔2002〕29号)精神,结合衢州实际,制定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市人民政府领导。
一、职能调整
市供销社实行社企分开。市供销社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出资额依法享受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对社办企业进行监管和政策指导。市供销社所属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本级社有经营性资产授权所属企业营运。
市供销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体制创新,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组织本级企业深化体制改革。
(二)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有关抗灾救灾物资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确保有关抗灾救灾物资的需求。
(三)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
(四)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社办企业和基层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
(五)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组织兴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效益农业的发展。
(六)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进行监管。
(七)代表本级联合社参加上级联合社的各项活动。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社内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掌握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主要工作动态,协助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社务工作;负责社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信息、宣传、外事联络工作;负责社机关综合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关保密、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人事监察处
负责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管理本系统员工技术考核、职称评聘工作;负责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人武工作;负责本级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财务处(社有资产管理处)
负责社机关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负责社有资产营运的监管,保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社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四)组导业务处
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要农资商品和农产品购销政策;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社办企业和基层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指导全市供销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参与组织兴办农村各种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指导市供销社本级单位的物价、计量、商标、经济合同及机构审批前置管理工作。
(五)科技信息处
负责本系统科技、工业、技术改造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监管工作;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抗洪救灾、招商引资、外经贸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及协调管理工作。
四、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衢州市供销社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全额拨款。市供销社机关核定事业编制2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市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方案和人员分流
(一)市供销社机关依照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并根据衢委办〔2001〕68号文件精神实行定岗定编。
(二)人员分流参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若干意见》(衢委办〔2001〕69号)执行。分流人员年龄测算截止到2002年6月底止。
 
 
 
 
 
 
 
 
 
 
 
 
 
 
 
 
 
 
 
 
 
 
 
 
 
 
 
 
 
 

主题词:合作社  机构  编制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衢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巨化集团公司,各群众团体。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7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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