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闲置土地、建筑工地及户外设施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文件 衢创建办[2004]3号 关于加强闲置土地、建筑工地及户外设施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以优美、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迎接省文明城市的考核验收,根据目前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现就市区闲置土地、建筑工地及户外设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闲置土地都要用围墙围起来,场内外垃圾清理干净,围墙有破损的要进行及时修复,外墙进行粉刷。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建设局等职能部门要在11月5日前做好此项工作。 二、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等施工场所要进行围栏作业。运输车辆车胎不准带泥上路,严禁滴、冒、抛、漏。在市区进行管线施工,开挖道路的要及时恢复。各责任单位在明确10月5日前开展一次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市容环境整洁。 三、市区户外设置的电线杆、路灯杆、配电箱、电话亭、书报亭、公交停靠站、福利彩票亭、通讯、广电配线箱、宣传栏、灯箱、广告牌等,各职能部门、单位在近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牛皮癣"、清洗灰尘,发现有破损的及时进行修复、更换,整改工作11月5日前完成。 希望各责任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市容环境,切实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衢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 200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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