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04〕8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度
全市工业园区建设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3年,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2003年度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衢政发〔2003〕15号)精神和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开发区、高新园区签订的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经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自查申报、市工业园区考核组实地考核、市政府审定,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人民政府和衢州经济开发区、衢州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全面完成了工业园区新开发土地面积、园区基础设施投资额、协议入园企业数、园区工业招商实际到位资金额、园区入库税收、园区工业总产值占当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等6项考核指标。
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衢州经济开发区、衢州市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并按衢政发〔2003〕15号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快全市工业园区建设步伐,为深入实施“工业立市” 和“借力发展”两大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四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