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04〕127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浙政发〔2004〕2号)精神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04〕35号)要求,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1990年至2003年期间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部分文件自即日起予以废止和修改,其中废止2件,修改6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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